
[work overtime;work an extra shift] 在規定的工作時間結束後增加工作時間或班次
在規定以外增加工作時間或班次。 巴金 《寒夜》二二:“明天有一架加班機,票子已經送來,我不能陪你過新年了。” 吉學霈 《要不準的數字》:“ 徐進才 問道:‘你們還不收工嗎?’ 徐德山 回答:‘我們今晚上加班。’”
“加班”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繼續從事勞動工作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法律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因生産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總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常見類型
實施條件
用人單位需與勞動者協商一緻,不得強制加班。但以下特殊情況除外(《勞動法》第四十二條):
維權途徑
若用人單位未足額支付加班費或強制超時加班,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部分法院案例表明,勞動者需保留考勤記錄、加班通知等證據以支持訴求。
與“值班”的區别
值班通常指非生産性任務(如接電話、防火防盜),不屬于法定加班,補償标準由單位自行規定,一般低于加班費。
加班是指在工作時間之外繼續工作的行為,通常用于描述超出正常工作時間的工作。加班是為了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工作效率或滿足工作需求而進行的。
《加班》這個詞的部首是力,筆畫數是10畫。
《加班》一詞由動詞“加”和名詞“班”組成。動詞“加”表示增加、增添的意思,名詞“班”表示工作時間段或班次。因此,“加班”的意思就是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增加工作時間或班次。
加班的繁體字為「加班」,與簡體字相同。
古代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但《加班》這個詞在古代并沒有出現。加班這個概念是在現代工業社會中發展起來的。
1. 最近工作繁忙,經常要加班到很晚才能完成任務。
2. 加班雖然辛苦,但為了能夠完成項目,大家都非常配合。
3. 我們公司每個月都會有一定的加班補助。
加班費、加班時間、加班疲勞、加班餐等。
加時工作、超時工作、加點工作。
正常工作、規定工時、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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