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鞫治的意思、鞫治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鞫治的解釋

審理處治。《新唐書·列女傳·衡方厚妻程》:“ 程 徒行至闕下,叩 右銀臺門 ,自刵陳寃,下禦史鞫治有實。”《明史·宦官傳一·張忠》:“ 張忠 、 吳經 發 孝陵衛 充軍, 張雄 、 張鋭 下都察院鞫治。”《清史稿·宣宗紀二》:“命 彥德 鞫治 茂明安 署劄薩克貝勒 丹丕勒 等訐控盟長之獄。”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鞫治”是一個漢語曆史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通過審訊、調查等方式審理案件或追究責任,常見于古代司法語境。該詞由“鞫”與“治”二字複合而成:

  1. 字義解析

    “鞫”本義為窮究、審問,《說文解字》釋為“窮理罪人”,《漢語大詞典》明确标注其司法屬性,特指官吏對案件的嚴密審訊。“治”則指處理、裁決,強調對事件或罪責的最終判定與執行。

  2. 文獻用例

    該詞在《漢書·刑法志》中記載“遣使鞫治侯王”,指朝廷派遣官員徹查諸侯罪行;《明史·職官志》亦載“大理寺鞫治重獄”,凸顯其在古代司法體系中的程式性意義。此類用例表明“鞫治”多用于正式、嚴肅的官方語境。

  3. 曆史演變

    “鞫治”在清代以前為高頻司法術語,近代逐漸被“審訊”“審理”等現代詞彙替代。據《中國司法制度史》考證,其詞義從“單純審問”擴展至包含證據核查、案情推定的系統化過程,反映古代司法程式的精細化發展。

  4. 現代應用

    當代漢語中,“鞫治”僅存于曆史文獻研究或仿古語境,如學術論著引用《唐律疏議》等法典時保留原詞,或文學創作中為還原古代司法場景而使用。

網絡擴展解釋

“鞫治”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審理并處置,主要用于司法或官方審查的語境。以下是詳細解析:

  1. 詞義構成

    • 鞫:本義為審訊、查問,如《周禮》中“獄訟成,士師受中,協日刑殺,肆之三日”注疏提及的“鞫問”。
    • 治:指處理、懲辦。
      組合後,“鞫治”指通過審理案件後作出懲處決定。
  2. 曆史用例
    該詞多見于史書及法律文獻中,例如:

    • 《新唐書》記載程氏為夫伸冤,朝廷“下禦史鞫治有實”。
    • 《明史》提到宦官張忠等人被“下都察院鞫治”,體現其用于官員犯罪審查的典型場景。
  3. 與現代詞彙的差異
    “鞫治”屬于古語詞,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相關場景多替換為“審理”“審判”等。需注意與“拫治”(懲治)區分,後者更側重直接懲處,而非審理過程。

  4. 適用語境
    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司法程式,涉及官員、刑獄等嚴肅案件的調查與裁決,常見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中。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對比其他古司法術語,可參考《新唐書》《明史》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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