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理处治。《新唐书·列女传·衡方厚妻程》:“ 程 徒行至闕下,叩 右银臺门 ,自刵陈寃,下御史鞫治有实。”《明史·宦官传一·张忠》:“ 张忠 、 吴经 发 孝陵卫 充军, 张雄 、 张鋭 下都察院鞫治。”《清史稿·宣宗纪二》:“命 彦德 鞫治 茂明安 署札萨克贝勒 丹丕勒 等訐控盟长之狱。”
“鞫治”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审理并处置,主要用于司法或官方审查的语境。以下是详细解析:
词义构成
历史用例
该词多见于史书及法律文献中,例如:
与现代词汇的差异
“鞫治”属于古语词,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相关场景多替换为“审理”“审判”等。需注意与“拫治”(惩治)区分,后者更侧重直接惩处,而非审理过程。
适用语境
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司法程序,涉及官员、刑狱等严肃案件的调查与裁决,常见于历史文献或古典文学中。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对比其他古司法术语,可参考《新唐书》《明史》等原始文献。
《鞫治》是一个复合词,其中,“鞫”意为审讯、审问,“治”意为治理、处置。因此,《鞫治》的意思是审讯和治理。
《鞫治》拆分为:“鞫”字部首为走之部,笔画为19;“治”字部首为水之部,笔画为8。
《鞫治》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汉语中。在现代汉字中,“鞫治”为简化字,对应的繁体字为「鞫治」。
在古代汉字中,对于《鞫治》这个词,常使用其他字形和写法,如「鞫犯」、「料刑」等。
1. 司法机关负责人强调,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鞫治工作。
2. 鞫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相关的组词有「鞫犯」、「鞫责」、「鞫讯」等。
近义词包括「审讯」、「询问」、「审判」。
反义词包括「宽恕」、「宽大」、「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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