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佛教語。指宇宙事物的真相或本然狀态。《法華經·方便品》:“惟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 南朝 梁 慧皎 《高僧傳·義6*解·支遁》:“追蹤 馬鳴 ,躡影 龍樹 ;義應法本,不違實相。” 宋 王安石 《寄國清處謙》詩:“我欲相期談實相, 東林 何必謝 劉 雷 。”《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二:“話説人生榮華富貴,眼前的多是空花,不可認為實相。” 清 龔自珍 《妙法蓮華經四十二問》:“佛不壞假名而説實相。” 呂澂 《中國佛教源流略講》第五講:“實相是佛教的**觀。”
(2).真相。 章炳麟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此正 滿洲 行政之實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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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相是漢語中兼具哲學深度與日常實用性的詞彙,其含義可從漢語本義與佛學引申義兩個維度闡釋:
字義溯源
“實”本義為“充滿”,引申為真實、實在;“相”指形态、狀貌,合指事物真實的本質狀态。《漢語大詞典》釋為“真相,本相”,如《韓非子》中“名實相持而成,形影相應而立”即強調名實相符的客觀性。
現代用法
指客觀存在的真實情況,如“揭露事件實相”。此義項收錄于《現代漢語詞典》,強調對表象背後核心真實的認知。
哲學内涵
大乘空宗以“性空”為實相,謂萬物緣起無自性(《中論》);有宗則以“真如”為實相,指超越生滅的永恒真理(《大乘起信論》)。《佛學大辭典》指出其核心為“破除虛妄分别後的究竟真實”。
辯證特性
實相兼具“空寂性”(離一切相)與“具足性”(含萬法功德),《法華經》稱“諸法實相”,即現象與本質的辯證統一。
魏晉玄學以“實相”論證“有無之辨”,唐宋文學借其喻指人生真谛(如蘇轼“觀身實相”)。現代語境中,該詞仍用于哲學讨論與日常表達,體現漢語詞彙的語義延續性。
權威參考來源
“實相”是佛教核心術語,指超越表象的絕對真實,其解釋可從以下維度展開:
實相即一切現象的本質,被稱為“諸法實相”,代表宇宙萬有的真實本然狀态。它被描述為無相之相,即超越一切具體形态的終極真相,與“真如”“法性”“空”等概念互通。例如《法華經》強調“諸法實相”唯有佛能究竟體悟。
在不同經典中,實相也被稱為佛性、法身、真谛等,體現了佛教對終極真理的多維度闡釋。道教中類似概念為“玄牝”,指道的本體顯現。
章炳麟在《駁康有為論革命書》中以“實相”指代曆史真相,可見該詞已延伸至世俗語境,喻指事物本質。
提示:如需深入理解,可參考《法華經》《維摩诘經》等經典,或閱讀宏海法師、淨宗法師的注解(相關釋義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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