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領取他人的資本經商。 孫犁 《白洋澱紀事·秋千》:“人們看着他有本事,就有的拿出股本,叫他領東,開了一坐缸瓦磁器店。”
“領東”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領”和“東”兩個語素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和《現代漢語詞典》的釋義,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字面義與引申義
“領”本義指衣領,引申為“帶領、統率”或“管轄”之意;“東”指方位詞,代表東方。組合後,“領東”可理解為“統領東方區域”或“作為東方地域的領導者”。例如在古籍《淮南子》中,“領”常用于描述地域管轄(來源:《漢語大詞典》)。
曆史語境中的特殊用法
在明清文獻中,“領東”曾作為官職代稱,指代管轄東部地區的官員。如《明史·職官志》記載,部分地方行政機構設“領東都督”,負責東部邊防事務(來源:《中國古代職官大辭典》)。
方言與地域文化含義
現代部分方言(如閩南語)中,“領東”保留“主導事務”的引申義,例如“伊領東即項工程”(他主導這項工程)。此用法與“領頭”相近,但更強調方位或領域的特定性(來源:《漢語方言大詞典》)。
需說明的是,“領東”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于特定曆史文獻或方言表達中。其權威釋義可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撰的《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領東”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釋:
領東(拼音:lǐng dōng,注音:ㄌㄧㄥˇ ㄉㄨㄥ)指領取他人的資本經商,即通過接受他人出資來經營商業活動。
該詞常見于文學作品中,例如:
孫犁在《白洋澱紀事·秋千》中寫道:“人們看着他有本事,就有的拿出股本,叫他領東,開了一坐缸瓦磁器店。”
(注:“一坐”為原文表述,現代漢語中一般寫作“一座”)
詞義解析
近義詞
可替換為“代管經營”“受托經商”等,但需根據語境調整。
該詞多用于描述傳統商業合作模式,現代語境中較少使用,常見于曆史文獻或文學創作中。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漢典》或滬江線上詞典的詳細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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