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商業附加稅之一。又名市利錢。《宋史·食貨志上三》:“兩 浙 和買并稅紬絹布帛,頭子錢外,又收市例錢四十,例外約增數萬緡,以分給人吏。 政和 初,詔罷市例錢。”
市例錢是宋代征收的一種商業附加稅,又名“市利錢”。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該稅種主要針對兩浙地區的絲綢、布帛等商品交易,在原有“頭子錢”(交易手續費)基礎上,額外加收每筆交易40文的附加稅。
用途與争議
征收的市例錢被用于補貼地方官吏收入,但因“例外約增數萬缗”(超出定額數萬貫),加重了商人負擔,導緻政策争議。
廢止時間
根據《宋史·食貨志》記載,宋徽宗政和初年(約1111年)下诏廢除市例錢。
補充說明
市例錢是一個漢字詞語,通常用來形容價格或費用合理、公道。市例指市場上的一般規矩,錢指貨币。
市例錢的拆分部首分别是亠(頭部)和钅(金屬),其中亠為市的偏旁部首,钅為錢的部首;它的總共有11個筆畫。
市例錢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古人在買賣交易時,會遵守一定的規矩和價格标準,以保證公平公正。因此,“市例”一詞由此衍生出來,表示合理公道的價格。
市例錢的繁體字形為「市例錢」。
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市例錢的寫法與現代寫法有所不同。其中「市」字在古代寫法中為「亻市」,「例」字為「亻歹米」,「錢」字為「钅文爿」。
1. 這家店的價格都很實惠,真是市例錢!
2. 我們應該支持那些遵循市例錢的商家。
按照市例錢的意思,可以組成一些相關的詞語,例如:
- 市價:市場上的價格。
- 市場:買賣商品的場所。
- 例行:按照常規、規定進行的。
- 價錢:商品的價格。
- 錢財:金錢和財物。
近義詞:
- 公平:公正合理、不偏不倚。
- 合理:符合情理、公道。
反義詞:
- 天價:價格過高,離譜。
- 牟取暴利:追求過高利潤,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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