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處理細枝末節的事務。 漢 王充 《論衡·程材》:“儒生治本,文吏理末,道本與事末比,定尊卑之高下,可得程矣。”
“理末”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字源及曆史語境解析。《漢語大詞典》中,“理”本義為治玉,引申為條理、規律,如《說文解字》釋“理,治玉也”;“末”原指樹梢,後衍生出末端、次要之意,如《廣雅》注“末,梢也”。兩字合用時,“理末”在文獻中多指事物的根本與枝節,例如《文心雕龍·論說》提到“窮于有數,究于無形,鑽堅求通,鈎深取極,乃百慮之筌蹄,萬事之權衡也”,暗含探究事理主次關系的哲學内涵。
唐宋文獻中,“理末”亦用于描述社會治理中核心與細節的平衡,如柳宗元《封建論》主張“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強調把握治理主脈的重要性。此詞在現代漢語中已罕見,但可通過《古代漢語詞典》《王力古漢語字典》等工具書查證其曆史用法。
“理末”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但核心意義圍繞“處理細節事務”展開。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理末”指處理細枝末節的事務,強調關注瑣碎、次要的事務而非根本性問題。例如《論衡·程材》中提到:“儒生治本,文吏理末”,即儒生負責核心事務,文吏處理細節工作。
經典出處
源自東漢王充《論衡·程材》:“儒生治本,文吏理末,道本與事末比,定尊卑之高下。”
此處通過對比“治本”與“理末”,體現古代對事務輕重緩急的劃分。
延伸解釋
部分資料(如)提到“理末”可能與《左傳》中“理末不相及,事不成”相關,形容理論與實際的差距。但此說法未見于主流文獻,需謹慎參考。
該詞提醒人們在處理事務時需平衡細節與全局,避免陷入瑣碎工作而偏離核心目标。例如管理中若“理末”過度,可能導緻效率低下。
如需進一步考證原始文獻,可參考《論衡·程材》及相關古籍注疏。
哀臞哀杖闇君拔類超羣并驅争先補陀長辭龊龊登阼殿阙遏阏範晔非度丐退更點宮碗構火顧虎頭黑晶賤斥驕庸頰上三毛禁障糺軍刻激孔雀東南飛拉丁美洲礧礧嫽嫽禮典莅莅領子媺惡奶媪内童盤坐淺恩鉗口錢埒青草青石铨貫閏統如運諸掌善變山梨山觜束教管聞殊徑松架探空靴探流桃源人體國經野推揚外彙券午睡飨燕霞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