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禮儀細節。 漢 蔡邕 《明堂月令論》:“ 魯文公 廢告朔而朝, 仲尼 書譏之。《經》曰:‘閏月不告朔,猶朝于廟。’刺舍大禮而徇小儀。”《南齊書·檀超傳》:“曲碎小儀,無煩録。”
(2). 唐 代禮部主事的别稱。 唐 鄭谷 《寄同年禮部趙郎中》詩:“仙步徐徐整羽衣,小儀澄澹轉中儀。” 宋 計有功 《唐詩記事·王渙》:“ 大順 中…… 趙光胤 自補衮拜小儀。” 明 王志堅 《表異錄》卷十二:“ 唐 人以禮部員外郎為中儀,主事為小儀。”
“小儀”一詞在漢語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禮儀細節
指禮制中的具體規範或細微禮節。例如:
唐代官職别稱
唐代将禮部主事(低級官員)稱為“小儀”:
“小儀”既可指具體的禮儀規範,又是唐代官職的别稱,現代也用于人名。需根據語境判斷具體含義。如需更詳細文獻,可參考《明堂月令論》《唐詩記事》等原典。
小儀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由“小”和“儀”兩個字組成。
“小”的部首為“⺌”(寫作“⺍”),總共有三筆,分别是橫、豎和撇。而“儀”的部首為“人”,也就是左邊的那個,總共有五筆,分别是豎、撇、橫、撇和撇。
“小儀”一詞最早來源于《左傳》中的記載,用來形容儀态端莊、文雅得體的女子。
在繁體字中,“小儀”可以寫作“小儀”,“小”字和簡體一樣,而“儀”字的頂部多了一個“人”字。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與現代略有不同。對于“小儀”這個詞,古人将“小”寫作“⺌⺍”,将“儀”寫作“⺼⺍”,其中的“⺌”代表“小”的部首,“⺍”代表“小”的筆畫,“⺼”代表“儀”的部首,“⺍”代表“儀”的筆畫。
1. 她的言行舉止都非常小儀。
2. 小儀的女孩總能吸引衆人的目光。
小儀觀、小儀表、小儀式、小儀仗
文雅、儒雅、淑女、優雅、大方
粗俗、庸俗、隨便、散漫、莽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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