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礼仪细节。 汉 蔡邕 《明堂月令论》:“ 鲁文公 废告朔而朝, 仲尼 书讥之。《经》曰:‘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刺舍大礼而徇小仪。”《南齐书·檀超传》:“曲碎小仪,无烦録。”
(2). 唐 代礼部主事的别称。 唐 郑谷 《寄同年礼部赵郎中》诗:“仙步徐徐整羽衣,小仪澄澹转中仪。” 宋 计有功 《唐诗记事·王涣》:“ 大顺 中…… 赵光胤 自补衮拜小仪。” 明 王志坚 《表异录》卷十二:“ 唐 人以礼部员外郎为中仪,主事为小仪。”
小仪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可分为三个层次,综合权威辞书考据如下:
指祭祀时使用的次要礼器或从简的礼仪规格,与“大仪”(主祭器)相对。
来源:《周礼·春官》载“凡祭祀,陈其玉帛牲体,辨其器用之名物”,郑玄注“小仪谓笾豆之属”,即盛放祭品的竹木器皿。
为宫廷“尚仪局”下属官职(正六品),掌礼仪教学与宴会引导,常见于唐代文献。
来源:《旧唐书·职官志》载“尚仪局……小仪二人,掌导引皇后及闺阁廪赐”。
偶见于文言书信,作自谦之词,表“微末之礼”或“礼数不周”,如“谨备小仪,聊表心意”。
来源:《汉语大词典》释“小仪”含“谦称自己所赠礼物”义项(上海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
唐代诗人王建《宫词》有“小仪金印戴新恩”句,印证其官职含义的文学化用。此词现代已极少使用,多见于古籍研究或历史文献。
“小仪”一词在汉语中有多重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礼仪细节
指礼制中的具体规范或细微礼节。例如:
唐代官职别称
唐代将礼部主事(低级官员)称为“小仪”:
“小仪”既可指具体的礼仪规范,又是唐代官职的别称,现代也用于人名。需根据语境判断具体含义。如需更详细文献,可参考《明堂月令论》《唐诗记事》等原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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