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社會法則。 魯迅 《墳·摩羅詩力說》:“以背羣法故,必反6*人6*類之普遍觀念。”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羣法漢語 快速查詢。
“羣法”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基本含義
“羣法”指社會法則,即社會共同遵循的規範或準則。這一解釋在多個來源中均有提及,如《漢語辭海》和查字典網均定義為“社會法則”。魯迅在《墳·摩羅詩力說》中曾引用該詞:“以背羣法故,必反人類之普遍觀念”,進一步佐證其與社會規範相關的語境。
字形與讀音
若需引用該詞,建議優先采用“群法”的現代寫法,并注意結合上下文确認具體含義。對于拼音标注的差異,可參考權威辭書或文獻進一步核實。
《羣法》是一個漢字詞,讀音為“qún fǎ”,意為人們聚集在一起共同遵守的規則或法律。
《羣法》的拆分部首為“一”和“火”,共有11畫。
《羣法》一詞來源于古代漢語,最早出現在《左傳·昭公二十二年》:“言若是矣,使天下之士得法”。在現代漢語中,它通常用于表示團體或群體遵守的法律規定。
繁體字中,《羣法》的寫法是「群法」,拆分部首和筆畫數目相同。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有一些漢字與現代有所不同。《羣法》的古字寫法為「羣乏」,其中的“乏”表示缺乏。
1. 我們必須遵守國家的《羣法》。
2. 公民應該守法,遵守社會的《羣法》。
1. 羣衆:指大批的人群。
2. 羣體:指有共同特征或目标的人或物聚集成的集合。
3. 羣居:指動物或人以群體的方式居住。
1. 規則:指人們為了共同利益而制定的行為準則。
2. 法規:指國家、社會為管理和規範人們行為而制定的法律規章。
1. 違法:指違背或不遵守法律規定。
2. 不羣:指不合群或不願與他人聚集在一起。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