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餙非文過”。粉飾掩蓋過失、錯誤。 唐 劉知幾 《史通·曲筆》:“舞詞弄墨,飾非文過。”《漢書·賈捐之傳》“順非而澤,不聽而誅” 唐 顔師古 注:“謂人有堅為辯言,不以誠質,學於非道,雖博無用,飾非文過,辭語順澤,不聽教命,有如此者,皆誅殺也。” 清 陳夢雷 《絕交書》:“老年兄怙終迷復,善於餙非文過。”
“飾非文過”是一個漢語成語,指用虛僞的言辭掩飾錯誤或過失,不願直面問題。該詞由“飾非”和“文過”兩個動賓結構組成,其中“飾”意為掩蓋,“非”指錯誤,“文”指修飾,“過”指過失。整體含義可概括為“掩蓋錯誤,美化過失”,多用于批評刻意逃避責任的行為。
從詞源看,該成語可追溯至古代典籍。例如《漢書·賈誼傳》提到“飾非文過”的虛僞行為(來源:漢典網),而《論語》中“小人之過也必文”的思想也被視為其文化源頭(來源:國學大師網)。在漢語語法中,該成語屬于貶義性動詞短語,常用于書面語或正式語境,強調對錯誤态度的否定性評價。
現代漢語詞典中,“飾非文過”的釋義與古代基本一緻。《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用漂亮的言辭掩飾過失和錯誤”(來源:商務印書館官網)。例如:“某些官員在事故發生後試圖飾非文過,反而引發公衆不滿。”這一用法體現了成語的現實批判意義。
“飾非文過”是一個漢語成語,綜合多個權威來源,其詳細解釋如下:
指用言辭或手段粉飾、掩蓋過失和錯誤。其中:
該成語揭示了人性中逃避責任的心理傾向,強調用虛僞手段掩蓋錯誤的行為,常用于學術、曆史或道德批評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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