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餙非文过”。粉饰掩盖过失、错误。 唐 刘知几 《史通·曲笔》:“舞词弄墨,饰非文过。”《汉书·贾捐之传》“顺非而泽,不听而诛” 唐 颜师古 注:“谓人有坚为辩言,不以诚质,学於非道,虽博无用,饰非文过,辞语顺泽,不听教命,有如此者,皆诛杀也。” 清 陈梦雷 《绝交书》:“老年兄怙终迷復,善於餙非文过。”
“饰非文过”是一个汉语成语,指用虚伪的言辞掩饰错误或过失,不愿直面问题。该词由“饰非”和“文过”两个动宾结构组成,其中“饰”意为掩盖,“非”指错误,“文”指修饰,“过”指过失。整体含义可概括为“掩盖错误,美化过失”,多用于批评刻意逃避责任的行为。
从词源看,该成语可追溯至古代典籍。例如《汉书·贾谊传》提到“饰非文过”的虚伪行为(来源:汉典网),而《论语》中“小人之过也必文”的思想也被视为其文化源头(来源:国学大师网)。在汉语语法中,该成语属于贬义性动词短语,常用于书面语或正式语境,强调对错误态度的否定性评价。
现代汉语词典中,“饰非文过”的释义与古代基本一致。《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定义为“用漂亮的言辞掩饰过失和错误”(来源:商务印书馆官网)。例如:“某些官员在事故发生后试图饰非文过,反而引发公众不满。”这一用法体现了成语的现实批判意义。
“饰非文过”是一个汉语成语,综合多个权威来源,其详细解释如下:
指用言辞或手段粉饰、掩盖过失和错误。其中:
该成语揭示了人性中逃避责任的心理倾向,强调用虚伪手段掩盖错误的行为,常用于学术、历史或道德批评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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