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評論;品評。詮,通“ 銓 ”。 清 劉獻廷 《廣陽雜記》卷五:“ 安 乃總集名目,表其時人,詮品新舊,撰為經録,衆經有據,實由其功。” 湯用彤 《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二分第八章:“ 安法師 博覽羣籍,詮品新舊之異同,而尤留心《般若》諸譯之出入。”
"诠品"是由"诠"與"品"構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兩層維度。《漢語大詞典》(1997年版)指出,"诠"本指細密解說事理,《說文解字》釋為"具說事理";"品"則源自《廣韻》"品,式也,法也",引申為品評裁定。二者結合構成"诠品",指通過系統性解析對事物進行價值判斷的認知過程。
從詞源學考證,《世說新語·文學》已見"诠品"用例:"殷中軍雖思慮通長,然于才性偏精,忽言及四本,便若湯池鐵城,無可攻之勢。"劉孝标注引《魏志》:"會論才性同異,傳于世。四本者,言才性同,才性異,才性合,才性離也。尚書傅嘏論同,中書令李豐論異,侍郎鐘會論合,屯騎校尉王廣論離。"此處的"诠品"特指對才性論這一哲學命題的辨析與評判,展現其學術論辯功能。
在現代漢語語境中,《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該詞釋義擴展為包含三個語義層面:①對藝術作品的專業鑒賞,如書畫品鑒;②對理論體系的深度解析,常見于學術評論;③對人事物的綜合評價,應用于商業評估等領域。其語用特征呈現由具體到抽象的邏輯演進。
北京大學《古代漢語虛詞詞典》(2006)特别指出,該詞在構詞法上屬于并列式複合詞,二字雖同義但存在細微差異:"诠"側重理性分析的系統性,"品"強調價值判斷的主體性。這種二元結構使其既能用于《文心雕龍》式的文學批評,也適用于《二十四詩品》類的藝術鑒賞,形成獨特的語義張力。
“诠品”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quán pǐn,其核心含義是評論、品評,尤其指對事物進行系統性分析和價值判斷。以下是具體解析:
字義拆分:
通假關系: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廣陽雜記》或佛教文獻相關研究(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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