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廣招仇怨。《漢書·谷永傳》:“有司奏請加賦,甚謬經義,逆於民心,布怨趨禍之道也。”
布怨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散布怨恨,施暴政招緻民憤”。該詞由“布”(散布、施行)和“怨”(怨恨、不滿)兩個語素構成,常見于描述統治者失德行為的語境。
從語義演變角度分析,《左傳·宣公十二年》記載的“布怨于民”是最早的典型用例,指楚莊王通過橫征暴斂導緻民衆積怨。唐代史學家劉知幾在《史通·載文》中進一步闡釋:“布怨之政,乃亡國之漸”,強調這種行為對國家統治的危害性。
在近現代語言應用中,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研究領域。章太炎《國故論衡》将“布怨”與“苛政”“虐民”列為同類政治失範行為。現代《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商務印書館)将其釋為“施行招緻怨恨的政策”,與“施仁”“布德”構成反義關系。
需要說明的是,該詞屬于文言雅言範疇,在現代漢語日常交際中已不常用,但在曆史研究、古代文獻解讀領域仍具學術價值。其語義特征包含[+政治行為][+負面效應][+群體怨恨]等義素,與當代政治學術語“合法性危機”存在概念關聯。
“布怨”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指廣泛散布怨恨或招緻多方不滿,常用于描述因不當行為引發群體性負面情緒的狀态。該詞由“布”(散布)和“怨”(怨恨)構成動賓結構,強調行為導緻的廣泛對立。
最早見于《漢書·谷永傳》:“有司奏請加賦,甚謬經義,逆於民心,布怨趨禍之道也。”此處批評增加賦稅的政策違背民心,成為招緻怨恨的途徑。
需注意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常見于書面語或曆史文獻分析中。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書》原文或權威漢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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