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漢 代中壘、屯騎、步兵、越騎、長水、射聲、虎賁七校尉。《漢書·刑法志》:“至 武帝 平 百粵 ,内增七校。” 顔師古 注引 晉灼 曰:“《百官表》中壘、屯騎、步兵、越騎、長水、胡騎、射聲、虎賁,凡八校尉。胡騎不常置,故此言七也。”一說中壘校尉掌北軍壘門,不領兵,不在七校之列。見 清 沉欽韓 《漢書疏證》。後泛稱各軍将領。 唐 高適 《信安王幕府》詩:“雷霆七校發,旌旆五營連。” 清 張逸少 《北征凱旋》詩之三:“犀衣頒七校,駿騎給千屯。”
“七校”是漢代軍事官職的統稱,具體指代存在不同解釋,主要分為以下兩種觀點:
核心含義
指漢武帝時期設立的七支精銳部隊的校尉官職,包括:中壘、屯騎、步兵、越騎、長水、射聲、虎贲。根據《漢書·刑法志》記載,晉灼認為原本有八校尉(含胡騎),但因胡騎不常設,故稱“七校”。
争議解釋
清代學者沈欽韓提出,中壘校尉僅負責北軍營壘防衛,不直接統兵,因此“七校”應排除中壘,包含其他七職。
後世演變
唐代以後,“七校”逐漸演變為對将領的泛稱。例如:
若需進一步考證原始文獻,可參考《漢書·百官公卿表》及顔師古注。
《七校》是一個詞,指的是經過七所學校的聯合審定、糾正的文稿。這個詞主要用于文化教育領域,特指學術類論文、研究報告等需要多方參與審稿、修改的文本。
《七校》由兩個部首組成:一是“竹”部,表示與竹子相關的事物;二是“木”部,表示與木材、樹木相關的事物。根據漢字拆分原則,它的拆分部首分别占據了左右兩側位置。
根據《新華字典》統計,七校的筆畫數為十一畫,依次是:“丿”(1畫)、“丶”(1畫)、“一”(1畫)、“一”(1畫)、“丿”(1畫)、“丶”(1畫)、“丨”(1畫)、“丶”(1畫)、“乙”(1畫)、“丨”(1畫)、“一”(1畫)。
《七校》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清朝,是由清代學者根據傳統文化中的“七人共修”概念衍生而來。當時文稿的校訂往往需要多位學者參與,并且進行多次校對,以确保文稿的質量和準确性。
《七校》的繁體字為「七校」,與簡體字寫法基本一緻。
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特點是筆畫繁複,結構複雜。在古代寫法中,《七校》的寫法與現代相比略有差異,但整體結構和字形基本保持一緻。
1. 這篇論文經過七校才得以發表。
2. 我們的研究報告正在進行七校工作,希望能夠提高其質量。
1. 七校制:指由七所學校共同參與制定的教育系統。
2. 七校聯盟:指由七所學校聯合組成的協作組織。
近義詞:審定、校正、修改。
反義詞:初稿、正本、未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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