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授職拜官。《新唐書·逆臣傳中·黃巢》:“ 君長 弟 讓 率 仙芝 潰黨歸 巢 ,推 巢 為王,號‘衝天大将軍’,署拜官屬。”
署拜是古代官職制度中的特定術語,指在正式任命前先行代理某一職務的行為,具有臨時性與過渡性特征。以下從語義、制度背景及文獻例證三方面詳解:
署
本義指“代理、暫任”,《說文解字》釋為“部署,有所網屬”,引申為暫代職務。在官制中特指未經正式授職而臨時處理事務,如《後漢書·百官志》載“其不置校尉部,但軍司馬一人,又有軍假司馬、假候,皆為副武”,其中“假”即“署”之意。
來源:《漢語大詞典》“署”字條。
拜
指正式授予官職,《周禮·春官》有“以九儀之命,正邦國之位”的記載,鄭玄注:“命謂遷秩進爵之命。”即通過特定儀式任命實職。
來源:《古代職官大辭典》“拜官”條目。
署拜連用
二字組合形成“先署後拜”的遞進關系,即先以代理身份履職,經考核後再正式任命。如《資治通鑒·漢紀》胡三省注:“署者,權攝;拜者,正命。”
考核機制
漢代以降,“署拜”成為官員選拔的過渡環節。如《後漢書·循吏傳》載孟嘗“初署戶曹史,後拜徐令”,體現代理期表現決定最終任命。
來源:《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
職務分類
來源:《唐代官制研究》。
《後漢書·馮鲂傳》
“帝乃署鲂為郏令,後拜虞郡尉”,明确區分“署”(試任郏縣令)與“拜”(實授郡尉)。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後漢書》。
《宋史·職官志》
“凡除職事官,皆先署而後拜”,說明宋代仍沿襲此制。
來源:《宋史職官志補正》。
明清時期,“署”漸與“兼”“攝”混用,但“署拜”仍保留“先試後任”的核心含義。清代趙翼《陔餘叢考》考辨:“署者,權其職;拜者,實授也。”
來源:《陔餘叢考》卷二十七。
“署拜”是古代職官制度中“試任轉正”的特定程式,反映了傳統官僚體系中對任職資格的審慎考察機制。其釋義需結合動态的官職授予過程理解,而非靜态的單一職銜。
“署拜”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官職任命相關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署拜指授職拜官,即通過正式程式任命官職,包含授予職位(“署”)和行拜官禮儀(“拜”)兩個環節。
字義構成
曆史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新唐書·逆臣傳中·黃巢》,記載黃巢被推舉為“沖天大将軍”後,“署拜官屬”,即任命下屬官員。
應用場景
該詞現代已不常用,主要出現在曆史文獻或古文研究中。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新唐書》原文或古代職官制度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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