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談到一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八三回:“或者請少爺向 憲太太 求情,母子之間,或可以説得攏。”
“說得攏”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核心釋義
指雙方在溝通中能達成共識或順利交流,強調通過言辭使對方信服。例如在辯論、協商等場景中,雙方觀點能被對方接受并形成一緻結論。
補充說明:部分詞典(如、3)将其簡化為“能談到一塊”,更偏向日常交流中的融洽溝通。
延伸理解
不僅限于說服力,也包含“靠近、聚合”的意象(如提到的“攏”字本義),暗含将不同意見歸攏統一的過程。
典型場景:
反義詞:說不攏(溝通失敗)、話不投機。
語境差異:
詞性特征:
通常作謂語使用,如“他們倆很說得攏”“這事說不攏”。
以上内容綜合了權威詞典釋義(-3、9)及文學用例,如需進一步探究語源或方言用法,可參考《漢典》等來源。
《說得攏》是一個常用的成語,意思是能夠說服對方,達成一緻的意見或目标。
成語《說得攏》的拆分部首是“讠”、“蔔”和“手”,共五個筆畫。
《說得攏》最早出自《史記·李斯列傳》:“斯為法家,居鹹陽,事秦孝公。孝公既喪曰:“使司馬錯、李斯能議而合者,與之乘肩。”李斯欲留,錯說得攏。” 這裡說的是李斯想要留下來,錯為他出謀劃策,成功地說服了他留下來。這個意義逐漸演變為能夠說服對方達成共識的意思。
《說得攏》的繁體字是「說得攏」。
古時候漢字對于《說得攏》的寫法有所不同,其中有一種寫法是“說得攏”。
他用邏輯和事實說得攏了我,讓我改變了原來的看法。
說得過去、說得上、說得清
說得通、說得過、說得來
說不通、說不過、說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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