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揪不睬”是一個因方言或書寫習慣産生的誤寫形式,正确寫法應為“不瞅不睬”,屬于漢語中較少使用的古語表達。該詞由“不瞅”和“不睬”兩個否定結構疊加而成,其中“瞅”指用眼睛觀察,“睬”指用言語回應,合起來表示既不用目光關注,也不用語言回應,形容對人或事物采取完全的漠視态度。
從構詞法分析,該短語屬于并列式否定結構,與“不聞不問”“不理不睬”等成語具有相似的語法特征。其核心語義指向人際交往中的雙重拒絕行為,既包括視覺交流的阻斷,也包含語言溝通的中斷,常用于描述人際關系中單方面的疏離狀态。例如清代話本《醒世姻緣傳》第七十八回中“他既不瞅不睬,我亦無顔再住”,即展現這種冷處理的人際互動模式。
在語義演變方面,《漢語方言大詞典》(中華書局,1999)收錄該詞為吳語區特有表達,特指用沉默表達不滿的交際策略。現代普通話中更常使用“不理不睬”作為規範表達,而“不瞅不睬”因帶有古語色彩,多出現在文學作品中營造特定語境,如茅盾小說《子夜》中人物對話的方言化處理。
權威辭書釋義可參考《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109頁“不瞅不睬”條目,其注音為“bù chǒu bù cǎi”,釋義為“既不看也不應答,形容對人冷淡”。該詞在語用層面屬于貶義色彩較強的表達,使用時需注意語境適配性。
“不揪不睬”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為詳細解釋:
指對人态度冷淡,既不主動理睬,也不回應對方的言行。常用于形容無視或疏遠他人的行為。
最早見于明代《金瓶梅詞話》第二十一回,原文為:“賊囚根子,他不揪不睬,也是你爹的婊子,許你罵他!”。此處“揪”意為拉扯或搭理,“睬”即理會,組合後表達完全漠視的态度。
有觀點認為該成語也可引申為“不計較瑣事,保持心胸寬廣”,但此用法較少見,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提示:若需進一步考證古籍原文或方言用法,建議參考《金瓶梅》相關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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