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鐘口的大與小。《周禮·春官·典同》:“侈聲筰,弇聲鬱。” 鄭玄 注:“侈謂中央約也,侈則聲迫筰,出去疾也。弇謂中央寬也,弇則聲鬱勃不出也。”《禮記·少儀》“工依於法遊於説” 漢 鄭玄 注:“《考工記》曰:……侈弇之所由興,有説。” 孔穎達 疏:“侈謂鐘口寬大,弇謂鐘口内小。” 唐 獨孤及 《洪州大雲寺銅鐘銘》:“均薄厚侈弇之齊,以諧清濁。”
(2).猶言增多與減少。《管子·輕重甲》:“與之定其券契之齒,釜鏂之數,不得為侈弇焉。” 馬非百 新诠:“﹝侈弇﹞引申之即誇大或縮小之意……謂不得多報,亦不得少報也。”
“侈弇”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兩層主要含義:
“侈”指鐘口外擴(較大),“弇”指鐘口内收(較小)。這一概念源于古代樂器鑄造技術,不同鐘口的形狀直接影響音色清濁與震動效果。例如:
在文獻中,“侈弇”常被引申為事物數量、程度的增減變化,或表示誇大與縮小事實。例如:
“侈弇”屬于古代專業術語,現代使用頻率極低,主要用于曆史文獻或器物研究領域。其核心概念是通過器物形态差異(如鐘口大小)映射抽象的數量增減關系。需注意“侈”單獨使用時多表示奢侈、過分(如-6),但組合為“侈弇”後語義發生轉變,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侈弇》是一個漢語詞語,指的是言辭過分誇張或不切實際、荒唐的說法或舉動。
《侈弇》的部首是言(言字旁),總共有12個筆畫。
《侈弇》這個詞源自古代漢語,其來源變遷較為複雜。最早記載于《周易•系辭上》:“夫曰侈弇則不可用也。”在古代,這個詞主要指言語過分誇張的行為。
《侈弇》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侈弇」。
古時候《侈弇》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一種古代寫法為「侈賢」,取意言辭誇張不切實際,顯得失實。
他的誇獎實在太侈弇了,完全不符合事實。
侈弇言辭、侈弇之言、侈弇之舉
誇張、誇大、誇誕
真實、切實、實在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