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掌握契據。《老子》:“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有德司契,無德司徹。” 任繼愈 注:“司契的人,隻憑契據來收付,所以顯得從容。”
(2).掌管法規。《文選·左思<魏都賦>》:“上垂拱而司契,下緣督而自勸。” 李周翰 注:“上則垂衣拱手,執法契以禦天下。”《新唐書·劉蕡傳》:“朕聞古先哲王之治也,玄默無為,端拱司契。” 章炳麟 《國家論》:“若夫法律治民,不如無為之化,上有司契,則其埶亦互相牽連,不可中止。”
(3).謂文詞能恰切傳情達意。 晉 陸機 《文賦》:“體有萬殊,物無一量,紛紜揮霍,形難為狀。辭程才以效伎,意司契以為匠,在有無而僶俛,當淺深而不讓。” 明 張居正 《種蓮子戊午稿序》:“蓋天禀超軼,有兼人之資,得司契之匠,其所著述,雖不效文士踵躡陳蹟,自不外於矩矱。”
“司契”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漢語詞彙,其解釋可綜合如下:
掌握契據
指持有或管理契約、憑證。這一用法源自《老子》第七十九章:“有德司契,無德司徹”,意為有德之人像持有契約的債權人一樣寬容,不強迫他人償還債務。任繼愈在注釋中提到,司契者僅憑契據收付,行事從容。
掌管法規
引申為執掌國家法律或制度。如《魏都賦》中“上垂拱而司契”,描述統治者以法規治理天下;《新唐書》亦用“端拱司契”形容帝王無為而治的治國理念。
文詞傳情達意
指語言或文字能精準表達情感與思想。晉代陸機《文賦》以“意司契以為匠”強調文章需以恰當言辭傳遞内涵,明代張居正也以此形容文辭的精準性。
在道家思想中,“司契”與“司徹”(強制收稅)形成對比,象征兩種治國态度:前者主張寬容與信任,後者代表嚴苛壓榨。這一思想呼籲統治者以契約為喻,減少對百姓的壓迫,體現“無為而治”的理念。
以上内容綜合了古籍釋義與哲學引申,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老子》原文及漢典等權威文獻。
《司契》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在古代官府中負責管理文書、記錄和歸檔工作的官員。
《司契》這個詞可以拆分成兩個部首:「司」和「契」。
「司」是表示官職的部首,總共包括5個筆畫。
「契」是表示契約、盟約的部首,總共包括8個筆畫。
《司契》一詞最早出現在《周禮》中,是指負責記錄和管理官府文書的官員,屬于官方的行政職務。隨着社會的發展和文化的進步,這個詞逐漸被引申為負責記錄和管理各種文件資料的人員。
《司契》的繁體形式為「司契」,拼音為sī qì。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司契》的古時候寫法為「司契」。字形較為古樸,使用了當時的書寫風格。
1. 古代官府的《司契》負責記錄和歸檔官員的文件。
2. 圖書館的《司契》為讀者提供了各種資料和文獻。
1. 司事:指負責處理官府事務的官員。
2. 契約:指雙方訂立的正式協議。
3. 司書:指負責記錄和管理官方文件的官員。
1. 圖書管理員:負責管理圖書館資源的人員。
2. 文書:指書面文件或公文。
無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