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汉书·百官志五》:“﹝令、长、侯国之相﹞秋冬集课,上计於所属郡国。” 刘昭 注引 胡广 曰:“秋冬岁尽……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 汉 代指郡对属县官吏的年终考绩。后因以“郡课”借指基层地方官的治绩。 唐 韩愈 《题合江亭寄刺史邹君》诗:“初如遗宦情,终乃最郡课。”
“郡课”是一个古代行政术语,其含义与汉代地方官吏的考核制度相关。以下为详细解析:
基本定义
“郡课”指汉代郡级政府对下属县官吏的年终考绩制度,后引申为基层地方官的政绩评估。该词由“郡”(行政区域单位)和“课”(考核)组成,体现古代行政管理的层级监督机制。
历史背景
根据《后汉书·百官志五》记载,汉代规定县令、侯国相等官员需在秋冬季节将治理情况汇总上报至所属郡国,郡级官员再对县丞、县尉等属官进行年度功绩校核。这种制度被称为“上计”,是汉代中央集权管理地方的重要手段。
词义演变
唐代文人韩愈在《题合江亭寄刺史邹君》中写道:“终乃最郡课”,此处“郡课”已从具体的考核行为扩展为对地方官治理能力的综合评价,成为官员政绩的代称。
使用例证
相关考据
“郡”作为行政单位,秦代起地位高于县(如秦分三十六郡),而“课”在《说文解字》中释为“试也”,二者结合凸显古代中国“以考绩明黜陟”的治理逻辑。
该词完整反映了古代中国从制度设计到语言文化的行政考核体系,是研究汉唐政治制度的重要语料。如需进一步考证原始文献,可查阅《后汉书》相关章节。
《郡课》是一个汉字词语,意为“郡县的教育课程”。
《郡课》的部首是“阝”,拼音为:“kou2”。它的总笔画数为15。
《郡课》一词最早出现在中国古代,是指在郡县里举办的教育课程。在历史上,中央政府对各地方的教育进行统一管理,通过设立“郡课”来传授知识和培养人才。
《郡课》的繁体字为「郡課」。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和现代略有不同。《郡课》的古代写法为「郡課」。
1. 古代,郡县里的郡课是培养人才的主要途径。
2. 学生们每天都按时参加郡课学习知识。
郡守、郡县、国郡、郡城、郡治。
郡教、郡学、郡试。
郡外、郡外课、郡外教。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