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漢書·百官志五》:“﹝令、長、侯國之相﹞秋冬集課,上計於所屬郡國。” 劉昭 注引 胡廣 曰:“秋冬歲盡……丞、尉以下,歲詣郡,課校其功。” 漢 代指郡對屬縣官吏的年終考績。後因以“郡課”借指基層地方官的治績。 唐 韓愈 《題合江亭寄刺史鄒君》詩:“初如遺宦情,終乃最郡課。”
“郡課”是一個古代行政術語,其含義與漢代地方官吏的考核制度相關。以下為詳細解析:
基本定義
“郡課”指漢代郡級政府對下屬縣官吏的年終考績制度,後引申為基層地方官的政績評估。該詞由“郡”(行政區域單位)和“課”(考核)組成,體現古代行政管理的層級監督機制。
曆史背景
根據《後漢書·百官志五》記載,漢代規定縣令、侯國相等官員需在秋冬季節将治理情況彙總上報至所屬郡國,郡級官員再對縣丞、縣尉等屬官進行年度功績校核。這種制度被稱為“上計”,是漢代中央集權管理地方的重要手段。
詞義演變
唐代文人韓愈在《題合江亭寄刺史鄒君》中寫道:“終乃最郡課”,此處“郡課”已從具體的考核行為擴展為對地方官治理能力的綜合評價,成為官員政績的代稱。
使用例證
相關考據
“郡”作為行政單位,秦代起地位高于縣(如秦分三十六郡),而“課”在《說文解字》中釋為“試也”,二者結合凸顯古代中國“以考績明黜陟”的治理邏輯。
該詞完整反映了古代中國從制度設計到語言文化的行政考核體系,是研究漢唐政治制度的重要語料。如需進一步考證原始文獻,可查閱《後漢書》相關章節。
《郡課》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郡縣的教育課程”。
《郡課》的部首是“阝”,拼音為:“kou2”。它的總筆畫數為15。
《郡課》一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是指在郡縣裡舉辦的教育課程。在曆史上,中央政府對各地方的教育進行統一管理,通過設立“郡課”來傳授知識和培養人才。
《郡課》的繁體字為「郡課」。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和現代略有不同。《郡課》的古代寫法為「郡課」。
1. 古代,郡縣裡的郡課是培養人才的主要途徑。
2. 學生們每天都按時參加郡課學習知識。
郡守、郡縣、國郡、郡城、郡治。
郡教、郡學、郡試。
郡外、郡外課、郡外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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