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籌劃創建。《新唐書·李昭德傳》:“ 武後 營 神都 , 昭德 規創 文昌臺 及 定鼎 、 上東 諸門,标置華壯。”
規創是漢語複合詞,由“規”(規劃、謀劃)和“創”(創立、開創)組合而成,指系統性地規劃并創立新事物,強調在創建過程中的整體設計與前瞻性布局。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兩方面:
“規”的本義與引申
“規”原指畫圓形的工具(《說文解字》:“規,有法度也”),引申為制定準則、謀劃方略。如《商君書·更法》中“規者,所以為圓也”,後擴展至制度設計(如“規章制度”)。
“創”的語義内核
“創”本義為創傷(《說文解字》:“創,傷也”),後假借為“始造”(《廣雅》:“創,始也”),如《孟子·梁惠王下》“創業垂統”,指開創基業或新事物。
複合詞“規創”的整合義
二字結合後,凸顯“通過周密計劃實現從無到有的創建”,常見于制度、機構、工程等系統性建設。例如:
“規創新制,以安社稷。”(《宋史·職官志》載宋代官制改革)
此處指通過全面規劃創立新制度。
《漢語大詞典》(第4568頁)
定義“規創”為:“規劃創立;籌劃創建”,強調其系統性設計屬性。
示例:明代沈德符《萬曆野獲編》載“規創書院”,指籌劃建立書院的全過程。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雖未單列“規創”,但“規”詞條下收錄“規劃”(謀劃布局)、“創”詞條釋“開始做”,複合語義與上述一緻。
制度構建
《清史稿·食貨志》載康熙朝“規創漕運新法”,指設計并推行漕糧運輸制度革新。
機構設立
梁啟超《變法通議》:“規創學堂以育英才”,強調通過系統規劃建立新式教育機構。
詞語 | 側重點 | 與“規創”差異 |
---|---|---|
創立 | 強調結果(建立) | 弱化規劃過程 |
初創 | 描述初始狀态 | 不包含系統性設計 |
創設 | 接近,但偏重設置 | 多用于具體機構或課程 |
“規創”作為書面語詞彙,特指通過全面謀劃實現系統性創建的行為,多用于曆史、政治、文化等領域的重大建設。其權威性源于對傳統語素的繼承(“規”之法度、“創”之始建),在現代語境中仍適用于描述國家工程、制度設計等宏觀創造活動。
“規創”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區别,主要可從以下兩個層面理解:
根據,“規創”是由“規”(規模)和“創”(創新)組成的成語,基本含義是“規模宏大,創新獨特”。它強調事物在發展和建設過程中兼具宏偉的格局與突破性的創新,常用于對某一項目、計劃或成果的積極評價。例如,可形容城市規劃、科技項目等既有廣闊視野,又有獨創性設計。
在曆史文獻中,“規創”常表示“籌劃創建”,指具體事物的策劃與建立。例如:
“規創”兼具抽象評價與具體行為的雙重含義,需根據使用場景靈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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