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let go]∶停止掌管,轉交别人
我要他交給小張去辦,他就是不放手
(2) [have a free hand]
(3) 松開手;撒手
死不放手
(4) 指打消顧慮,解除不必要的約束
既要謹慎,又要大膽放手
(1).松手,放開手。 宋 蘇轼 《二公再和亦再答之》:“親友如摶沙,放手還復散。”
(2).謂肆意妄為;放縱。《後漢書·明帝紀》:“今選舉不實,邪佞未去,權門請託,殘吏放手。” 李賢 注:“放手,謂貪縱為非也。” 唐 杜甫 《示從孫濟》詩:“刈葵莫放手,放手傷葵根。” 仇兆鳌 注:“《後漢》 永平 詔:殘吏放手。” 清 顧張思 《土風錄》卷八:“ 漢明帝 詔:‘權門請託,殘吏放手。’此為放縱之義。 杜 詩:‘刈葵莫放手,放手傷葵根。’用此。”
(3).解除束縛,打消顧慮。 明 楊慎 《升庵詩話·學<選>詩》:“ 李太白 終始學《選》詩。 杜子美 好者亦多是效《選》詩,後漸放手,初年甚精細,晚年橫逸不可當。” 陳登科 《風雷》第一部第六十章:“俺同意 旭東 同志的意見,應該放手提拔 任為群 。” 柳青 《銅牆鐵壁》第七章:“給他們說明白道理,教給他們辦法,然後放手讓他們工作。”
(4).放棄;丢掉。《紅樓夢》第四六回:“這個大老爺,真真太下作了!略平頭正臉的,他就不能放手了。” 老舍 《駱駝祥子》三:“一切都交給天了,白得來的駱駝是不能放手的。”
“放手”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松開手/停止掌控
字面指松開握住物體的手(如“他一放手,筆記本掉了”),引申為停止掌管某事物并轉交他人(如“我要他交給小張去辦,他就是不放手”)。
解除約束或顧慮
指打消限制,給予自由行動的空間。例如在管理中“大膽放手讓下屬工作”,或政策上“放手發動群衆”。
放棄或丢掉
表示不再堅持無法實現的事物,如放棄感情、工作等。宋代蘇轼詩句“親友如抟沙,放手還複散”即體現此義。
接受現實與釋然
在情感層面,放手常指接受緣分已盡,如“越是緊握,痛苦越深;放手後反而迎來自由”。這種用法強調心理層面的解脫。
如需更完整的釋義或例句,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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