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逃稅。 宋 洪邁 《夷堅丁志·張敦夢醫》:“又明日,郡之稅官折簡來雲:‘客船過務敗稅,抵言是君家物,果否?’”
敗稅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合成詞,其核心意義可拆解為兩個語素:"敗"指毀壞、虧損,"稅"指國家征收的貨币或實物。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最早見于明代典籍,特指因貨物損壞導緻無法正常繳納的稅款,常見于漕運、鹽務等實物稅場景。例如《明史·食貨志》載有"漕糧敗稅折銀計補"的制度安排。
從構詞法分析,該詞屬于動賓結構複合詞,符合古代漢語"敗+名詞"的構詞規律,類似"敗筆""敗德"等詞彙構成。現代《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歸類為曆史財稅術語,主要應用于經濟史研究領域。在語義演變過程中,該詞曾衍生出"因管理失當造成的稅收損失"的引申義,但此用法已逐漸被"稅損""稅收流失"等現代詞彙取代。
需要說明的是,由于該詞使用範圍較窄,普通工具書收錄信息有限。建議專業研究者參考《中國曆史大辭典·經濟卷》或地方志中的賦稅志部分獲取更詳實的文獻記載。
“敗稅”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及解釋如下:
“敗稅”指逃稅,即通過非法手段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為。例如宋代洪邁《夷堅丁志·張敦夢醫》中提到:“客船過務敗稅,抵言是君家物”,這裡的“敗稅”即指船隻逃避稅務核查。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如宋代筆記小說中用于描述商人或百姓通過虛假申報(如謊稱貨物歸屬他人)逃稅的場景。
現代中文中,“敗稅”一詞已較少使用,更常見的表述為“逃稅”“偷稅漏稅”。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稅收制度,可參考《宋史·食貨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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