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樂于所業,安于所居。謂生活愉快安定。 清 夏燮 《中西紀事·粵民義師》:“俾家喻戶曉,益勵急公親上之心,共享樂業安居之福。”
樂業安居是漢語中的經典成語,形容人民生活安定、職業滿意,社會和諧穩定的理想狀态。以下從詞典釋義、語義分析及權威引用角度詳細闡釋:
“樂業安居”指人們安于所居、樂于所業,生活穩定且對工作充滿熱情。其中:
安居:居住安定,無漂泊之憂;
樂業:熱愛職業,對工作感到滿意。
二者并列,強調物質生活與精神滿足的雙重和諧。
語源背景
該成語可追溯至《漢書·食貨志》:“各安其居而樂其業”,後凝練為四字格式,承載中國古代“民本”思想,體現社會發展的理想目标。
構詞特征
據《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定義:
樂業安居:生活安定,對所從事的工作感到滿意。形容社會治理良好,百姓生活富足安穩。
例句:“改革開放後,人民樂業安居,社會發展日新月異。”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7卷,第123頁)
該詞至今廣泛用于政策表述與社會願景描述,如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确保群衆樂業安居”,其内涵包括:
(例證參考:《國務院關于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的意見》中“推動全民樂業安居”目标)
“樂業安居”不僅是對個體生存狀态的描述,更是衡量社會文明程度的關鍵标尺。其權威釋義植根于中華傳統文化對“國泰民安”的追求,并在當代社會治理中持續煥發生命力。
“樂業安居”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與“安居樂業”相近,但詞序不同,具體解釋如下:
指人們愉快地從事自己的職業,過着安定的生活,形容社會秩序良好,生活、生産、思想狀況穩定正常。該成語強調“樂于所業,安于所居”,即對職業滿意且居所安定。
“安居樂業”更常見,出自《老子》第八十章,強調“安于居所,樂于職業”,而“樂業安居”詞序調換,但核心意義一緻。兩者均反映古代對理想社會的追求,但“樂業安居”在文獻中使用頻率較低。
如需進一步了解成語的完整出處或曆史背景,可參考《延安府》《老子》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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