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欺瞞掩飾。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科場三·登科錄父祖官》:“君父之前,似不宜詭飾。”
“詭飾”是漢語中較為少見的書面用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不誠實或狡詐的方式掩蓋真相。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詭”指欺詐、虛僞,“飾”指遮掩、粉飾,二字組合後構成偏正結構,強調以非正當手段進行僞裝。
從語義結構分析,該詞包含三層内涵:
現代漢語使用中需注意兩點語境特征:
“詭飾”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欺瞞掩飾,通常指通過不誠實的手段掩蓋真相或真實意圖。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該詞由“詭”和“飾”二字組成:
文獻例證
明代沈德符在《野獲編·科場三·登科錄父祖官》中提到:“君父之前,似不宜詭飾。”
此例說明,古代對上級或尊長隱瞞實情的行為被視為不當,體現了該詞的倫理批判性。
使用場景
多用于書面語或曆史文獻中,描述刻意掩蓋錯誤、欺騙他人的行為,如“官員詭飾政績”“詭飾過失”等。
近義與辨析
“詭飾”是帶有負面評價的動詞,需結合語境理解其具體指向。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野獲編》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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