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務。《漢書·遊俠傳·陳遵》:“又日出醉歸,曹事數廢。” 唐 王梵志 《本是達官兒》詩:“長大人中官,當衙判曹事。”《續資治通鑒·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人言三司官不欲數易,蓋吏人幸其更移,不能盡究曹事之弊耳。”
曹事是古代官制中的專稱,指官府中分科管理的政務,常見于漢代至隋唐時期的職官體系。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釋義
曹事最初指官府中按職責劃分的部門事務。《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官署中分科辦事的職務”,強調其行政分工特性。例如漢代郡縣設“戶曹”“法曹”等,各司其職。
曆史沿革
據《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漢代中央設“尚書六曹”,地方郡縣置“諸曹”,形成“曹事”制度。此制度延續至隋唐演變為六部制,成為後世官制雛形。
職能範圍
曹事涵蓋司法、財稅、戶籍等多領域。《後漢書·百官志》詳述“決曹”主刑獄、“倉曹”掌糧儲,反映其專業分工特性。每曹設“掾史”為負責人,直接向長官負責。
文獻例證
唐代杜佑《通典》載“曹事畢集,然後施行”,說明重大事務需各曹合議。宋代《太平禦覽》引《漢官儀》“曹事明察,政理乃清”,突顯其行政監督功能。
現代應用
當代漢語研究中,“曹事”被視為古代行政術語,多用于曆史文獻解讀。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官制研究》指出,該詞體現了早期官僚體系中的專業分工思想。
“曹事”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cáo shì,其核心含義在不同文獻中有以下兩種解釋:
曹務(官署事務)
指古代官署中分科處理的公務,屬于行政機構日常管理的範疇。例如:
引申義:政治權謀(非主流)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與曹操關聯,引申為政治鬥争或權謀手段。但此解釋缺乏權威文獻直接支持,可能是基于曹操曆史形象的衍生含義。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書》《續資治通鑒》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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