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博戲名。棋類。《漢書·吾丘壽王傳》:“ 吾丘壽王 字 子贛 , 趙 人也。年少,以善格五召待詔。” 顔師古 注:“ 劉德 曰:‘格五,棊行。’《簺法》曰:‘簺白乘五,至五格不得行,故雲格五。’”《後漢書·梁冀傳》:“﹝ 梁冀 ﹞性嗜酒,能挽滿、彈棊、格五、六博、蹴鞠,意錢之戲,又好臂鷹走狗,馳馬鬭雞。” 宋 沉括 《夢溪筆談·技藝》:“蹙融,或謂之蹙戎,《漢書》謂之格五。雖止用數棋,共行一道,亦有能否……其法﹝以﹞已常欲有餘裕,而緻敵人於嶮。” 清 吳兆骞 《閏三月朔日将赴遼左留别吳中諸故人》詩:“拟從執戟奏《甘泉》,恥學 吾丘 能格五。”
格五是中國古代棋類遊戲的一種特殊稱謂,又稱"塞""簺",其名稱與規則具有鮮明的文化特征。據《漢書·藝�文志》記載,該遊戲在漢代已流行于宮廷與民間。其核心規則要求對弈雙方通過移動棋子堵塞對方通路,《後漢書·梁冀傳》李賢注引《簺經》雲:"簺有四道,關要難争,謂之格五"(引自中華書局點校本),生動展現了"圍堵決勝"的博弈特點。
從語言學角度分析,"格"字取"阻隔、限制"之意,《說文解字》釋"格"為"木長貌",引申為規範、法式,恰與棋局中建立屏障的戰術相契合。唐代段成式《酉陽雜俎》記載的"蹙融"遊戲,經《中國古代遊戲史》考證實為格五的變體,印證了該遊戲在曆史流變中的多樣性(上海文藝出版社,1990年版)。
現代考古發現佐證了文獻記載,湖北雲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的六博棋具,其棋盤形制與《西京雜記》描述的格五棋盤存在結構相似性,為研究古代棋類發展提供了實物依據(詳見《文物》1976年第6期)。這種棋類形式不僅具備娛樂功能,更蘊含着古代兵法策略思想,成為研究中國傳統博弈文化的重要載體。
“格五”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棋類遊戲,具有以下特點:
格五又稱“簙簺”“博塞”“塞戲”“蹙戎”等,屬于擲采行棋的博戲類遊戲,是六博的變體,但兩者在擲具和規則上有差異。日本曾誤将其視為五子棋,但實為不同遊戲。
格五雖源自六博,但簡化了擲具和規則,更注重策略性移動而非純機率,且棋盤結構不同。
作為古代智力遊戲,格五反映了漢代至南北朝時期的娛樂文化,兼具競技與博弈性質,後逐漸失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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