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火地的意思、香火地的詳細解釋
香火地的解釋
同“ 香火田 ”。 清 魏源 《聖武記》卷五:“ 固始汗 既以 衛藏 為 達6*賴 、 班禪 香火地,留其長子 鄂齊爾汗 轄其衆,次子 達賚*********台吉 佐之。”《清史稿·食貨志一》:“當 蒙古 生息寖盛時,於地之不妨牧者墾之,曰牧地,又有租地、養贍地、香火地,皆自種自租。”
詞語分解
- 香的解釋 香 ā 氣味好聞,與“臭”相對:香味。香醇。芳香。清香。 舒服:睡得香。 味道好:這魚做得真香。 受歡迎:這種貨物在農村香得很。 稱一些天然或人造的有香味的東西:麝香。靈貓香。龍涎香。檀香。沉香。 舊時用以形容女子事物或作女子的代稱:香閨。香豔。 祭祖、敬神所燒的用木屑攙上香料做成的細條:香火。燒香拜佛。香爐。香燭。 姓。 臭 筆畫數:; 部首:香; 筆順編號:
- 火地的解釋 猶火田。《中國民間故事選·鮑魚》:“嶽父對孤兒說:‘明天我們比賽砍火地。’”參見“ 火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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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解析
"香火地"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詞彙,尤其在宗教和傳統社會語境中使用。其詳細解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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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含義:
- 指寺廟、道觀等宗教場所擁有或依賴的田地、山林等不動産。這些土地是寺廟維持日常運作、供養僧侶道士、進行宗教活動以及延續香火(祭祀)的重要經濟基礎。其産出(如糧食、租金等)專門用于支持宗教場所的存續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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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與社會背景:
- 在中國古代社會,寺廟道觀常通過皇家賞賜、信徒捐贈(“施舍”或“捐輸”)、購買或開墾等方式獲得土地。這些土地構成了寺廟的“廟産”或“寺産”,其中用于保障基本宗教活動和人員生活的部分,就被稱為“香火地”。
- “香火地”的收入是寺廟經濟獨立和持續運轉的關鍵,确保了宗教活動的正常進行和場所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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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由來與引申:
- 名稱直接來源于“香火”一詞。“香火”本指焚香點燭供奉神佛的儀式,象征着對神靈的敬奉和寺廟的宗教活動。因此,“香火地”即指為維持這種供奉、祭祀活動以及整個宗教場所運轉而專門設置的土地。
- 它強調了這塊土地的根本目的——保障宗教場所的“香火”不斷,使其能長久存在并履行宗教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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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理解與文化意義:
- 雖然現代社會土地制度已發生巨大變化,傳統意義上的“香火地”已不多見,但該詞仍用于指代支撐某一事業、傳統、信仰或精神得以延續的物質基礎或資源。
- 它承載着中國傳統文化中關于宗教信仰、社會捐贈、寺院經濟以及文化遺産保護等方面的豐富信息。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 該詞典是漢語詞彙研究的權威工具書,對“香火地”的詞義有明确收錄和解釋,定義為“舊時寺廟賴以維持香火之田地”。(可查閱《漢語大詞典》相應詞條)
-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編): 作為專門的佛學工具書,其對與寺廟經濟相關的術語如“香火地”(常與“常住田”等概念相關)有更具體的闡述。(可查閱《佛學大辭典》相應詞條)
- 曆史文獻與地方志: 大量古代史書、地方志(如寺觀志、經濟志)中記載了寺廟擁有“香火地”的情況,是研究該制度的重要一手史料。(例如《清史稿》、《地方志》中關于寺廟田産的記載)
- 宗教學與曆史學研究著作: 許多研究中國宗教史、社會史、經濟史的學術著作都會深入探讨寺廟經濟,其中“香火地”是核心概念之一。(可參考相關領域的權威學術出版物)
網絡擴展解釋
“香火地”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解釋:
一、基本釋義
“香火地”同“香火田”,指為宗教場所(如寺廟、庵堂)提供供奉和供養的專用田地或土地。這類土地的收入通常用于維持宗教活動、供養僧侶或維護廟宇。
二、曆史文獻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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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文獻:
清魏源《聖武記》卷五提到,固始汗将衛藏地區作為達賴、班禅的“香火地”,并派子孫管理。
《清史稿·食貨志一》記載,清代蒙古地區有“牧地”“租地”“香火地”等分類,表明此類土地的官方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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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用例:
如“臨潼縣龍鳳山北極宮香火地九畝,無糧”(出自造句示例),說明其作為免稅供養田地的性質。
三、延伸含義
- 象征意義:可代指寺廟的繁榮與信徒的虔誠,如“香火鼎盛”。
- 文化背景:反映了中國古代宗教與經濟結合的獨特制度,土地既是信仰載體,也是經濟資源。
四、使用場景
多用于曆史文獻或描述宗教場所的語境,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但可在研究傳統文化、宗教制度時見到。
如需更完整的例句或文獻出處,可參考《聖武記》《清史稿》等原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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