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買賣雙方就錢币出入事發生争執,管理市場的胥吏對此加以審察,定其是非曲直,謂之“辟布”。《周禮·地官·司市》:“凡萬民之期于市者,辟布者、量度者、刑戮者,各于其地之敍。” 鄭玄 注:“辟布,市之羣吏考實諸泉入及有遺忘。” 孫诒讓 正義:“蓋凡萬民買賣,賈直既定,而所與泉布或與所約之數不相應,或已付賈而物主詐稱未付者,皆就其敍,案問其是非也。”
“辟布”是古代市場管理中的特定術語,主要用于處理交易糾紛,具體解釋如下:
指古代市場中,買賣雙方因錢币支付問題産生争議時,由管理市場的胥吏(基層官吏)進行審查并判定是非的過程。
除判定錢币糾紛外,“辟布”還涉及市場其他管理職責,如監督度量衡(量度者)、處理違法行為(刑戮者)等,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漢代鄭衆(鄭司農)曾将“辟布”異寫作“辭布”,解釋為“因争泉物而辭訟”,進一步佐證其與交易糾紛的關聯。
“辟布”反映了古代政府對市場交易的規範化管理,是早期經濟監管制度的重要體現。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周禮》原文及鄭玄、孫诒讓等學者的注釋。
辟布(pī bù)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由“辟”和“布”兩個字組成。
辟字的部首是辛,它屬于“辛”部首;辟字的總筆畫數是11。
布字的部首是巾,它屬于“巾”部首;布字的總筆畫數是5。
《辟布》這個詞最初來自于《周禮·天官·大宗伯》。其中辟指祭司的職能,布指布置、安排。
辟布的繁體字為「闢佈」。
古代漢字寫法有一些差異,辟布在古時的寫法為「闢布」。
1. 祭司辟布祭祀之時,端莊肅穆。
2. 他被任命為辟布衆人的職責。
辟布可以組成一些詞語,例如:辟謠、布置。
辟布的近義詞有辟謠、布置、安排。
辟布的反義詞沒有明确的對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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