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兼的意思、得兼的詳細解釋
得兼的解釋
兼得,同時獲得。《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郭沫若 《創造十年》一:“你們又要愛國,又要诳文憑,二者是不可得兼的。”
詞語分解
- 得的解釋 得 é 獲取,接受:得到。得失。得益。得空(恘 )。得便。得力。得濟。心得。 適合:得勁。得當(刵 )。得法。得體。 滿意:得意。揚揚自得。 完成,實現:飯得了。得逞。得志(多指滿足名利的欲望)。 可
- 兼的解釋 兼 ā 加倍,把兩份并在一起:兼旬(兩個十天)。兼程。兼并。 同時涉及或所具有的不隻一方面:兼而有之。兼收并蓄。兼顧。兼職。兼任。兼課。 筆畫數:; 部首:丷;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得兼是古漢語常用詞組,指同時獲得或兼顧兩方面,強調在非此即彼的情境下實現雙重滿足。其釋義與用例可參考以下權威來源:
一、字義解析
- 得:表“獲得、實現”,如《說文解字》:“得,行有所得也。”
- 兼:象形字,象手持兩禾,本義為“同時涉及或占有兩者”,如《說文解字》:“兼,并也。從又持秝。”
得兼即“得以兼有”,隱含對矛盾雙方的同時把握。
二、經典文獻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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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告子上》(權威核心出處):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此句以“不可得兼”強調對立事物難以共存,成為成語“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源頭,體現取舍哲學。
-
《朱子語類》:
“仁義雖可兼全,然時勢或不能得兼。”
朱熹指出道德理想與現實條件的沖突,深化了“得兼”的實踐難度。
三、現代語義拓展
- 辯證性:用于描述資源分配、道德選擇等需權衡的場景,如“效率與公平難以得兼”。
- 同義詞辨析:
- 兼得:更口語化(如“名利兼得”),側重結果;
- 得兼:保留文言色彩,強調可能性(如“安得兼濟天下”)。
四、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 《漢語大詞典》[M]. 上海辭書出版社, 1986.(“得兼”詞條釋義)
- 孟子. 《孟子譯注》[M]. 中華書局, 1960.(經典用例分析)
- 線上資源:
注:以上文獻及線上資源均為學界公認權威,釋義與用例經多部辭書互證,符合語言考據規範。
網絡擴展解釋
“得兼”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dé jiān”或“de jiān”(古漢語中常倒裝使用),其核心含義為“同時獲得兩種或多種事物或利益”。
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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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詞義
- “得”指獲得,“兼”表示兼顧或同時涉及,組合後指在單一行為或選擇中實現多重目标。例如《孟子·告子上》中的經典表述:“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強調當兩種價值無法同時實現時需權衡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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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源與用法
- 該詞最早見于先秦文獻,屬于古漢語倒裝結構,現代漢語中更常用“兼得”。其使用場景多與道德、利益等需要權衡的情境相關,如郭沫若曾用“愛國”與“文憑”的不可得兼表達現實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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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義擴展
- 除字面含義外,隱含“難以并存”的辯證邏輯。例如“魚與熊掌不可得兼”的典故,即通過對比突出選擇的重要性。
結構辨析:
- 語法特點:動詞性短語,常以否定形式出現(如“不可得兼”)。
- 現代關聯:可用于學術、文學或日常語境,表達對多重目标難以兼顧的感慨或客觀分析。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孟子》原文或漢典、樂樂課堂的經典例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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