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得兼的意思、得兼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得兼的解釋

兼得,同時獲得。《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郭沫若 《創造十年》一:“你們又要愛國,又要诳文憑,二者是不可得兼的。”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得兼是古漢語常用詞組,指同時獲得或兼顧兩方面,強調在非此即彼的情境下實現雙重滿足。其釋義與用例可參考以下權威來源:


一、字義解析


二、經典文獻用例

  1. 《孟子·告子上》(權威核心出處):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此句以“不可得兼”強調對立事物難以共存,成為成語“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源頭,體現取舍哲學。

  2. 《朱子語類》:

    “仁義雖可兼全,然時勢或不能得兼。”

    朱熹指出道德理想與現實條件的沖突,深化了“得兼”的實踐難度。


三、現代語義拓展


四、權威參考來源

  1. 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 《漢語大詞典》[M]. 上海辭書出版社, 1986.(“得兼”詞條釋義)
  2. 孟子. 《孟子譯注》[M]. 中華書局, 1960.(經典用例分析)
  3. 線上資源:

注:以上文獻及線上資源均為學界公認權威,釋義與用例經多部辭書互證,符合語言考據規範。

網絡擴展解釋

“得兼”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dé jiān”或“de jiān”(古漢語中常倒裝使用),其核心含義為“同時獲得兩種或多種事物或利益”。

詳細解釋:

  1. 基本詞義

    • “得”指獲得,“兼”表示兼顧或同時涉及,組合後指在單一行為或選擇中實現多重目标。例如《孟子·告子上》中的經典表述:“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強調當兩種價值無法同時實現時需權衡取舍。
  2. 詞源與用法

    • 該詞最早見于先秦文獻,屬于古漢語倒裝結構,現代漢語中更常用“兼得”。其使用場景多與道德、利益等需要權衡的情境相關,如郭沫若曾用“愛國”與“文憑”的不可得兼表達現實矛盾。
  3. 語義擴展

    • 除字面含義外,隱含“難以并存”的辯證邏輯。例如“魚與熊掌不可得兼”的典故,即通過對比突出選擇的重要性。

結構辨析: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孟子》原文或漢典、樂樂課堂的經典例釋。

别人正在浏覽...

按下阿唯阿月百拜跋勑半途而廢犇忙本職朝霜赤鳳皇黨禁等則東海逝波短遞仿照防畛鋒犯奉巵匜旱苗得雨號笛哄夥歡設惑世盜名狐趙經呪酒盂叩馬而谏朗捷陵社流氓六玺緑莊嚴密旨默稿能言盼接缾居喬梓洽聞青磷青銅鏡青眼相看楸葉鵲黑人彜入鄉隨俗三柱裡山鐘邵平圃手抄守分安常水戲蔬糲私醞殄熄外名微波爐衛氣鏬漏消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