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祭祀用盛牲器具的美稱。芳,言馨香潔淨。《宋史·樂志七》:“笙鏞備樂,繭栗陳牲。乃迎芳俎,以薦高明。”
芳俎是漢語中具有古典文學色彩的複合名詞,由"芳"與"俎"兩個語素構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1375頁将其釋義為"祭祀或宴飨時陳置芳香祭品、食物的禮器",該釋義體現了以下語言學特征:
從詞源結構看,"芳"屬形聲字,本義為花草香氣,《說文解字》釋其"香艸也";"俎"為象形字,甲骨文作祭祀台案形,《爾雅·釋器》注"肉幾也",指古代祭祀載牲之禮器。二字組合構成偏正結構,通過"芳"的修飾限定功能,特指承載芳香祭品的禮儀器具。
在語義演變方面,《樂府詩集·郊廟歌辭》載"芳俎盈豐",證明其魏晉時期已從具體器物引申為宴飨儀典的代稱。唐代張說《唐封泰山樂章》"俎豆有馥"的表述,進一步拓展了該詞的文學意象,使"芳俎"成為象征華夏禮樂文明的重要文化符號。
現代漢語中,該詞主要保留在曆史文獻及文化研究領域。《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商務印書館)特别标注其使用語境多與祭祀、宴飲等禮儀場景相關。在文學創作中,常與"瑤席""瓊筵"等詞彙構成對仗,如《全唐詩》卷三"芳俎绮筵"的經典搭配,體現了古代文人雅集的文化傳統。
權威典籍參考:
“芳俎”是古代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芳俎”指祭祀時盛放祭品(多為牲體)的禮器,是對這類器具的美稱。其中“芳”強調器具的馨香潔淨,體現祭祀儀式的莊重與虔誠,2,3,4,5,。
《宋史·樂志七》記載:“笙鏞備樂,繭栗陳牲。乃迎芳俎,以薦高明。”,4,5,
此句描述了祭祀時用芳俎盛放祭品(“繭栗”指幼牲),配合禮樂獻給神靈的場景,體現其儀式功能。
如需進一步了解“俎”的形制或祭祀文化,可參考《周禮》《禮記》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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