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旁系親屬襲封官職爵位。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禮部一·國初蔭叙》:“用蔭以嫡長子。若嫡長子殘廢,則嫡長之子孫,以逮曾玄。無,則嫡長之同母弟,以逮曾玄。又無,則繼室及諸妾所生者。又無,則傍蔭其親兄弟子孫。又無,則傍蔭其伯叔子孫。”
傍蔭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多用于書面語或特定語境,其核心含義指依靠他人的庇護或權勢獲得利益。以下是具體解析:
本義為“靠近、臨近”(如“傍晚”),引申為“依附、憑借”。《說文解字》釋:“傍,近也。”
原指樹木遮陽的陰影(如“樹蔭”),後比喻長輩或權貴對後輩的庇護(如“蔭庇”)。《玉篇》注:“蔭,草陰也。”
二字組合後,“傍蔭”強調通過攀附有權勢者獲取保護或利益的行為,含一定貶義。
《漢語大詞典》(第1卷)
傍蔭:依仗他人權勢而得利。
例句:
《晉書·王沉傳》:“門寒者,雖才俊不免屈抑;世胄者,庸碌亦得傍蔭。”
(注:指出寒門才子受壓制,而世家庸人反能依附權貴得利。)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傍蔭:依附他人庇護。多指借勢謀取非分利益。
典型場景:
描述封建社會中依靠家族權勢、官場關系謀取私利的行為。
例:
《明史·選舉志》:“科場之弊,或賄買鑽營,或僥倖傍蔭。”
(揭露科舉制度中賄賂、攀附權貴的腐敗現象。)
近義詞辨析: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多見于曆史文獻、古典文學研究或批判性語境(如分析權力腐敗)。需注意其貶義色彩,避免誤用為中性表達。
參考資料:
“傍蔭”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官職或爵位的繼承制度。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指旁系親屬襲封官職或爵位的制度,屬于古代蔭叙制度的一部分。當嫡系繼承人無法繼任時,由兄弟、叔伯子孫等旁系親屬按順序繼承。
繼承規則
根據明代沈德符《野獲編》記載,蔭叙制度優先嫡長子,若嫡長子殘廢或無子嗣,則按以下順序遞補:
曆史背景
這一制度體現了古代宗法社會的繼承原則,強調家族權力延續的穩定性,尤其在明代官僚體系中較為常見。
以上解釋綜合自《漢語大詞典》、明代《野獲編》等文獻,以及滬江線上詞典等資源。可進一步查閱網頁、了解制度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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