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假。《東觀漢記·安帝紀》:“皇後與兄 顯 、中常侍 江京 、 樊豐 等共為詐,不容令羣臣知帝道崩,欲僞道得病。”
欺詐。為,通“ 僞 ”。《東觀漢記·趙孝王良傳》:“我為詐汝耳,當復何苦乎!”
"為詐"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其核心含義指施行欺詐、進行欺騙的行為。根據權威漢語工具書的解析,該詞可拆解為以下兩層含義:
本義指"做、施行",引申為"充當""成為"等義。在"為詐"中強調主動實施某種行為的動作性。
來源:《說文解字》:"爲,母猴也。其為禽好爪。"(後引申為"作爲")
指欺騙、虛僞。《說文解字》釋為"欺也",強調通過虛假手段蒙蔽他人。
來源:《康熙字典》引《說文》:"詐,欺也。從言,乍聲。"
為詐(wéi zhà)
指故意實施欺騙手段,即通過虛假言行或計謀使人受騙。多含貶義,常見于古代文獻中描述奸猾、不誠信的行為。
例證:
《史記·酷吏列傳》:"吏因責如章告劾,不服,以笞掠定之。于是聞有逮皆亡匿,獄久者至更數赦十有餘歲而相告言,大抵盡诋以不道以上。延尉及中都官诏獄逮至六七萬人,吏所增加十有餘萬。周用事,為詐如此。"(描述官吏濫用職權、施行欺詐)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史記》卷一百二十二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被"行騙""欺詐""弄虛作假"等詞彙取代,多見于研究古漢語或曆史文獻的場景。其語義與現代詞語"詐騙"相近,但"為詐"更強調行為過程,而"詐騙"側重行為結果。
權威參考來源:
“為詐”是一個漢語詞彙,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含義 拼音為wéi zhà,屬于貶義詞,指通過虛僞行為掩蓋真實意圖以達到欺騙目的。其核心含義包含兩方面:
二、結構與用法
三、經典例句
四、關聯擴展 單字“詐”在《說文解字》中解釋為“欺也”,本義即欺騙,其行為特征包含突然性(古同“乍”),常通過語言手段實施(從“言”部)。
提示:該詞具有強烈負面色彩,使用時需注意語境。如需查看更多古籍原文或現代案例,可參考标注的網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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