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食于社廟。《後漢書·儒林傳上·宋登》:“﹝ 宋登 ﹞病免,卒于家, 汝陰 人配社祠之。”《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後土為社” 唐 孔穎達 疏:“但 句龍 既為後土,又以配社, 蔡墨 既答五祀,方答社稷,故明言後土為社也。”
“配社”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祭祀文化中的特定儀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配社”指在社廟(祭祀土地神的場所)中配享祭祀,即将某位神祇或曆史人物與社神一同供奉。這一行為體現了古代對土地神和功勳人物的尊崇。
“配社”反映了古代中國“社稷”信仰的核心,即通過祭祀土地神(社)與五谷神(稷)祈求國泰民安。配享者通常為有功于地方或國家的賢者,體現了“人神共祀”的傳統觀念。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主要見于古籍研究或曆史文獻分析,屬于專業性較強的術語。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祭祀儀式或相關人物案例,可參考《後漢書·儒林傳》及《左傳》注疏原文。
《配社》是一個由兩個部分組成的詞語,包括“配”和“社”。
“配”字的部首為“革”,總筆畫數為9個。
“社”字的部首為“示”,總筆畫數為8個。
《配社》這個詞最初出現在古代農業社會,指的是農民和土地的關系。
《配社》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然而,對于《配社》這個詞,其古時漢字寫法與現代基本相同。
1. 農民與土地之間的配社關系是農業社會的基石。
2. 配社問題成為了鄉村改革的重中之重。
配偶、社會、配送、社群
配對、社區、結社
分社、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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