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蔑須有的意思、蔑須有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蔑須有的解釋

莫須有,沒有。 清 龔自珍 《京師春盡夕大雨書懷曉起柬比鄰李太守吳舍人》詩:“文章之事蔑須有,心靈之事益負負。”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蔑須有”是漢語中常見的誤寫形式,其正确寫法應為“莫須有”,屬于曆史典故類成語,具有明确的文化内涵和固定用法。以下從詞典角度解析該詞:

一、基本釋義

“莫須有”指憑空捏造、毫無根據的罪名或指控,常用來形容誣陷或虛構的惡名。該詞為偏正結構,“莫須”表示“或許沒有”或“不必有”,“有”表示存在,整體強調“也許不存在的事情”。

二、出處溯源

典故出自《宋史·嶽飛傳》:南宋權臣秦桧誣陷嶽飛謀反,韓世忠質問證據時,秦桧答“莫須有”,即“也許有”。後世将這一回答視為構陷忠良的典型,詞義逐漸演變為“虛構罪名”的代稱。

三、用法解析

  1. 語法功能:多作定語或賓語,如“莫須有的罪名”“安上莫須有”。
  2. 感情色彩:含強烈貶義,暗含對不公指控的批判,如“用莫須有打壓異己”。
  3. 現代延伸:法律語境中特指缺乏證據的指控,文學作品中常用于強化沖突的虛構性。

該詞作為漢語文化符號,反映了曆史事件對語言演變的深刻影響,其規範性寫法及釋義已被權威辭書收錄。

網絡擴展解釋

“蔑須有”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歸納如下:

一、基本解釋

蔑須有(拼音:miè xū yǒu)意為“莫須有,沒有”,強調對某事的否定或不存在。該詞由“蔑”(否定)、“須”(應當)、“有”三字構成,整體表達“本不該存在”或“無中生有”的否定含義。

二、出處與用法

  1. 文學引用:清代詩人龔自珍在《京師春盡夕大雨書懷曉起柬比鄰李太守吳舍人》中寫道:“文章之事蔑須有,心靈之事益負負。” 此處“蔑須有”指文章創作中虛無缥缈的内容,與“心靈之事”形成對比。
  2. 現代釋義:多用于書面語或文學語境,表達對虛構、不實之事的否定,如“這些指控純屬蔑須有”。

三、相關擴展

四、使用建議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常見于古典文學分析或特定修辭場景。如需表達類似含義,也可選用“子虛烏有”“憑空捏造”等更通用的成語。

别人正在浏覽...

愛寶案齊眉襃赉八神卑田院鷝鴋並用碧宵楚辭集注打換帶菌大腦殻當甯調品地震放虎自衞風澤奉賀風胡子服聽廣漢羌規步鍋臍灰韓湘賀拔和同宏放紅燒驩呼讙集驕君街裡靜處謹畏寬言愧惱困擾牢藉淩尚臨遣留後曆選鸾鳳俦旁敲烹冰迫窄鋪倉潛符日圭沙鹿聲勢赫奕失粘事無不可對人言俗言天喲通夢讬色托胎吐茵卸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