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须有,没有。 清 龚自珍 《京师春尽夕大雨书怀晓起柬比邻李太守吴舍人》诗:“文章之事蔑须有,心灵之事益负负。”
“蔑须有”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归纳如下:
蔑须有(拼音:miè xū yǒu)意为“莫须有,没有”,强调对某事的否定或不存在。该词由“蔑”(否定)、“须”(应当)、“有”三字构成,整体表达“本不该存在”或“无中生有”的否定含义。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常见于古典文学分析或特定修辞场景。如需表达类似含义,也可选用“子虚乌有”“凭空捏造”等更通用的成语。
《蔑须有》是指某种事物或行为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毫无必要性或理由。
《蔑须有》的部首是艸(草字头部首),它是由部首艸和字母“咼”组成。
《蔑须有》是出自《红楼梦》这部古代中国小说,写作者是清代作家曹雪芹。
《蔑須有》是《蔑须有》的繁体字写法。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可能有所不同,但《蔑须有》的字形基本一致,即由部首艸和字母“咼”组成。
他的行为完全是蔑须有,没有任何道理和理由。
蔑视、蔑看、不须有
无需、无须、不必
必须、需要、有必要
哀恤拜牌贝经冰心齝草侈恩席宠宠契欑罗单车荡海拔山递年楯梯軃避多难放蒙挣风坛风训偾事分装果隋耗涸盍合子洪朗硡隐昏冠践胙吉旦介子唧唧啾啾卷刃军幕磕硼懒怯林岑犂庭氋氃缅怀面旋铭感不忘目呼农贸市场千叮咛万嘱咐的解释抢亲青笺诠述麴店任姒任性膳夫售货水准仪腾迹桐封卫生设备文经武纬下餔相持不下香杵仙岳小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