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harmonious] 指做近體詩、骈體文平仄不調
有司謂其失粘
見“ 失黏 ”。
“失粘”是漢語古典詩詞格律中的術語,特指近體詩(絕句、律詩)創作時違反平仄相粘規則的現象。其核心内涵在于詩句間的平仄銜接關系:上一聯對句的第二字與下一聯出句的第二字平仄必須相同,若出現相異則構成“失粘”。例如五言律詩中,若首聯對句第二字為平聲,颔聯出句第二字須同為平聲,否則視為格律錯誤。
該概念的形成與唐代格律詩規範化進程密切相關。初唐時期部分詩人尚不拘泥此律,如陳子昂《登幽州台歌》存在典型失粘現象,至盛唐後逐漸形成嚴格規範。宋代《詩人玉屑》等文獻已明确将此列為詩病,強調“粘綴處不可移易”的創作原則。
需注意區分“失粘”與“失對”的差異:前者指聯間平仄不粘合,後者指同一聯内出句與對句平仄不相對。這種嚴格的聲律要求,本質上是為達成詩歌誦讀時聲調的起伏變化與整體和諧,體現漢語聲韻美學的深層追求。
權威文獻中,《漢語詩律學》(王力著)将其定義為“平仄在上下聯不相粘綴”,《唐詩格律》則通過具體詩例分析指出失粘會導緻“聲調闆滞”的審美缺陷。這些學術論述為理解該術語提供了紮實的理論依據。
“失粘”是古代詩詞格律中的術語,主要涉及近體詩(如律詩、絕句)和骈體文的平仄規則。以下是綜合權威資料的詳細解釋:
失粘指在創作近體詩或骈體文時,因平仄不調導緻聲韻不協調的現象。具體表現為:
近體詩
狹義指違反“粘對規則”:律詩中前一聯的“對句”與下一聯“出句”的第二字平仄必須相同,否則為失粘。例如:
骈體文
宋代起,表、啟等骈俪文字若平仄失調,也被稱為失粘。
失粘是格律詩創作的核心禁忌之一,體現了古代漢語聲韻的嚴謹性。學習時可參考《耆舊續聞》等典籍(),或通過權威工具書(如漢典、滬江詞典)查閱具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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