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彰,顯揚。俵,通“ 表 ”。《隸釋·漢濟陽太守孟郁修堯廟碑》:“復刊碑勒諜,昭示來世,俵著 孟府君 美勛於 陽 。”按後一例之“俵”,《續古文苑》卷十五作“表”。
俵着(biào zhe)在漢語詞典中的解釋需結合“俵”字本義及動态助詞“着”的語法功能進行綜合理解。從權威文獻分析,“俵”字在《漢語大詞典》中定義為“分給;分發”,常見于古代文獻與經濟活動中,如《水浒傳》中“俵散米糧”即指分發糧食。現代漢語中,“俵”作為單音節動詞使用頻率較低,多保留在方言或特定成語中。
“俵着”這一組合形式未見于規範詞典收錄,可能為方言或臨時搭配的用法。若按語法結構拆分,“着”作為動态助詞時,通常表示動作的持續狀态(如“拿着書”)或動作伴隨方式(如“笑着說”)。因此,“俵着”可能被理解為“正在分發”或“以分發的方式處理”,但該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撐,建議優先使用“俵發”“俵分”等标準詞彙。
語言學研究中,類似“動詞+着”的結構需符合語義兼容性原則。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語法研究》指出,持續态助詞“着”要求動詞具有[+持續][+動态]特征,而“俵”作為短暫性動作動詞,與“着”的搭配存在語義沖突,故規範漢語中不推薦使用“俵着”。
“俵着”是一個較為罕見的古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釋義
讀作biào zhe,意為“表彰、顯揚”。其中“俵”為通假字,本字為“表”,表示彰顯、宣揚。
文獻例證
見于漢代碑文《隸釋·漢濟陽太守孟郁修堯廟碑》:“復刊碑勒諜,昭示來世,俵著孟府君美勛於陽。”此處“俵著”即“表彰”,用以顯揚孟府君的功績。另在《續古文苑》中,該字直接寫作“表”,印證了二者的通假關系。
使用場景
主要用于古代文獻或碑刻銘文中,現代漢語已極少使用。其含義與“表彰”“頌揚”相近,但更具書面化和曆史語境色彩。
若需進一步了解該詞的近義詞、反義詞或具體用例,可參考語言學工具書或相關古籍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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