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取代舊皇朝。
(2).謂繼承死者遺業。 明 李東陽 《贈太子太保鎮遠侯顧公合葬墓志銘》:“論者謂太夫人代終裕後,克成有家,質諸其夫,可以無愧。”
“代終”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dài zhōng,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取代舊皇朝
指通過政治或軍事手段終結舊政權,建立新朝代。例如《後漢書·孔融傳論》中提到“代終之規,啟機于身後也”,李賢注解釋為“代漢祚之終”。這一用法多用于曆史文獻中,強調政權更疊的合法性或必然性。
繼承死者遺業
指後人繼承并延續逝者的志向、事業或家族基業。如明代李東陽在墓志銘中寫道“太夫人代終裕後,克成有家”,即贊揚其繼承遺志、振興家族的行為。
“代終”的核心含義聚焦于“取代”與“繼承”,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指向。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後漢書》相關注釋。
代終(dài zhōng)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包含了代和終兩個字。
代字的部首是人,總筆畫數為5;終字的部首是纟(糾),總筆畫數為8。
《代終》是一個古代漢語詞語,始見于《左傳·昭公十年》:“丈夫有修身,其家乃化;有敬其妻者,其家乃正;有愛其子者,其家乃幸。……義之常也,民有不化,賤其上者謂之匪朝。有司命曰:不得佩玦,不得朝享于宗廟。月旦朔旦,曰代終。”
繁體字“代終”與簡體字“代終”相對應。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其中代字的古寫形式為“代”,終字的古寫形式為“終”。
他願意代終父親的遺願,并為此付出努力。
代替、終點、代際、前代、終了
釋終、畢終、了卻
嫡終、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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