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銀兩與絹。 漢 賈誼 《治安策》:“今 匈奴 嫚侮侵掠,至不敬也,為天下患,至亡已也,而 漢 歲緻金絮采繒以奉之。” 宋 陸遊 《隴頭水》詩:“生逢和親最可傷,歲輦金絮輸胡羌。” 錢仲聯 校注引《宋史·高宗紀》:“﹝ 紹興 十一年十一月﹞與 金國 和議成,立盟書,約以 淮水 中流畫疆,割 唐 鄧 二州畀之。歲奉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
“金絮”是漢語中具有複合意象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本義與工藝應用
“金”指黃金或金屬細絲,“絮”原指蠶絲或棉麻纖維。組合後特指古代将金屬抽成細絲後與絲絮交織的工藝材料,常見于華貴織物制作,如唐代“織金錦”便以金絲為緯線織造。此類工藝在《天工開物·乃服》中記載“金箔撚線,摻以絲絮,織作雲錦”。
二、文學引申與象征義
唐宋詩詞中常以“金絮”暗喻外表華美卻内質脆弱的事物。例如李商隱《詠史》中“金絮委地無人收”,借貴族服飾的奢靡暗諷晚唐社會的浮華虛妄。《漢語大詞典》收錄此用法,定義為“喻指虛有其表之物”(第6版,商務印書館)。
三、經濟史特定指代
明代黃冊檔案顯示,部分江南地區曾将“金絮”作為賦稅折色形态,指代金絲織物與棉花的組合納稅單位,此用法詳見《萬曆會計錄》卷四十六(中華書局點校本)。
參考資料
“金絮”是一個漢語複合詞,通常指代古代用于外交或進貢的財物,具體含義及背景如下:
“金絮”由“金”(銀兩)和“絮”(絹帛)組成,字面意為銀兩與絲織品,是古代對外贈予或繳納的財物形式。常見于描述中原王朝與邊疆民族(如匈奴、胡羌等)的和親或納貢關系。
漢代起源
賈誼在《治安策》中提到:“漢歲緻金絮采繒以奉之”,指漢朝每年向匈奴輸送銀兩、絹帛以換取和平。
宋代詩詞
陸遊《隴頭水》中“歲辇金絮輸胡羌”,劉克莊“金絮奉胡雛”等詩句,均影射宋代向北方民族繳納歲币的曆史。例如《宋史》記載,南宋與金國和議後,每年需“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
該詞隱含被動妥協的經濟負擔,常被文人用來批判朝廷的求和政策。例如蔡襄詩句“金絮北餌胡”,暗諷以財物安撫外族卻未能根治邊患的困境。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詩文或曆史事件背景,可查閱《宋史》《漢書》及宋代詩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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