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水陸關卡對進出貨物征收的稅。《管子·幼官》:“市賦百取二,關賦百取一。”《新唐書·顧彥暉傳》:“ 建 ( 王建 )素有吞噬心,以 彥朗 與婚婭,久未忍。及 彥暉 ,則交好愈疏,而境上關賦相稽詬, 建 怒。 景福 元年,遂攻 彥暉 。”
"關賦"一詞在漢語詞典及文獻中存在多重釋義,需結合曆史文化語境分析:
一、稅賦制度釋義 古代指與關卡相關的賦稅。《周禮·地官·司關》記載"國兇劄,則無關門之征",表明周代已存在根據災荒程度調整關賦的制度。漢代《鹽鐵論》提及"籠天下鹽鐵諸利,以排富商大賈,損有餘而補不足",說明關賦屬于國家調控經濟的重要手段。
二、文體類别釋義 指以關隘為題的賦體文學作品。班固《兩都賦》開創"京都賦"傳統後,衍生出以玉門關、潼關等為描寫對象的"關賦"子類。清代《骈體文鈔》收錄多篇關隘題材賦作,印證其作為特定文類的文學價值。
三、軍事經濟複合釋義 《通典·食貨志》載"凡天下邊隅,置關津以察奸宄",顯示關賦兼具軍事防禦與經濟征收雙重功能。敦煌懸泉漢簡中"出粟五石二鬥以食關佐"等記錄,佐證漢代關隘機構需通過賦稅維持運轉。
四、哲學隱喻釋義 《淮南子·俶真訓》提出"天地之間,九州八極,土有九山,山有九塞",将自然關隘引申為人文界限,賦予"關賦"天人感應的哲學内涵。此說後被宋代理學家用于诠釋社會等級制度。
“關賦”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文獻中有細微差異,但核心均與稅收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解釋:
關賦(guān fù)主要指古代水陸關卡對進出貨物征收的稅。這一概念最早見于《管子·幼官》,其中提到“市賦百取二,關賦百取一”,即市場稅率為2%,關卡稅率為1%。(來源:、)
稅收性質
關賦屬于古代財政體系的一部分,針對貨物通過水陸關卡時征收,稅率通常較低。例如《新唐書·顧彥暉傳》記載,因關卡稅收糾紛引發戰争,可見其經濟影響。(來源:、)
延伸含義
部分文獻(如)提到“關賦”可引申為官員向上級彙報賦稅事務或請示工作,強調職責與行政流程。但這一用法在古籍中較少直接體現,可能為現代引申義。
“關賦”的核心含義為古代關卡稅收,常見于經濟史文獻;其引申為“彙報事務”的用法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管子》《新唐書》等原始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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