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晉 和 南朝 凡在官役者,戶口均列入黃籍。黃籍中登記的服官役的年限稱為籍年。《宋書·孝義傳·何子平》:“ 子平 曰:‘公家正取信黃籍,籍年既至,便應扶侍私庭,何容以實年未滿,苟冒榮利。’”
“籍年”是古代戶籍制度中的特定術語,主要與東晉及南朝時期的官役登記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指東晉和南朝時期,官府将承擔官役者的戶口信息登記在“黃籍”中,其中記錄的服役年限即稱為“籍年”。這一制度用于區分實際年齡與法定服役年限,确保官府對服役人員的管理。
曆史背景與功能
黃籍是當時官方戶籍檔案,記錄人口、賦稅及服役信息。籍年作為黃籍的核心内容之一,直接關聯個人服役義務的起止時間。例如《宋書》記載,何子平因“籍年”已到,需辭官歸家侍奉母親,但實際年齡未滿,體現了籍年與實際年齡的差異。
應用場景
籍年制度反映了古代通過戶籍強化社會管理的模式,尤其在戰亂頻繁的南朝,對控制人口流動、保障兵役與勞役有重要作用。其記錄方式也為後世研究古代戶籍制度提供了重要依據。
籍年不僅是戶籍登記的具體内容,更是古代政權控制社會資源的關鍵手段,體現了戶籍制度在行政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籍年》是一個漢字詞語,拼音為"jí nián",意思是“記錄年份”。它可以用來指代文獻、檔案等記錄曆史的資料。
《籍年》的拆分部首是“⺾”,它屬于“⺮”,表示竹子;“年”則屬于“⽉”,表示月份。根據筆畫順序,它的總筆畫數為15畫。
《籍年》這個詞在古代文獻中出現頻率較低,主要來源是古籍、文獻資料。由于漢字的演變,現代漢字中已經沒有繁體的寫法,所以《籍年》在繁體中與簡體寫法一緻。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表達“籍年”的文字可能會有一些變異和差異,例如《書經》中有時使用的是“積年”、《詩經》中則多使用的是“計年”等。
例句:
1. 這本《籍年》記錄了一千年前的曆史事件。
2. 他在研究過程中查閱了大量的《籍年》來了解過去的社會情況。
組詞:
1. 年報:指定期間内各類機構或組織所編印的年度報告。
2. 年鑒:指對一年的經濟、社會、文化、科技等方面進行系統總結、記載和評論的圖書資料。
近義詞:
1. 年志:指對年度事件和人物事迹進行詳細記載和總結的志書。
2. 年譜:指按年月次序編寫的記載某人生平事迹的著作。
反義詞:
1. 遺忘:指失去記憶或遺漏忘記事物。
2. 抹去:指擦去、删除,使無法被看到或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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