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傷害天子的诏命。謂天子的命令不能實行。《漢書·匈奴傳下》:“上直欲從單于求之,為有不得,傷命損威。” 顔師古 注:“詔命不行,故雲傷命也。”
(2).耗損精神。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養氣》:“是以 曹公 懼為文之傷命, 陸雲 歎用思之困神,非虛談也。”
“傷命”在漢語詞典中主要有兩層含義:
一、傷害性命 《漢語大詞典》将“傷命”解釋為“傷害生命”,指人或動物因暴力、疾病等因素導緻死亡。例如《左傳·襄公二十九年》中“無乃傷命”即指不可傷及性命。此用法在古文獻中常與“殘生”“戕生”等詞構成近義關系。
二、損毀天命 《辭源》收錄“傷命”的古典義項為“損毀上天的旨意”。《周易·訟卦》疏解“傷命”為違背自然規律,破壞天道運行。此用法多出現于先秦哲學典籍,如《管子·制分》中“傷命者,亂之始也”即強調天命不可違。
該詞現代漢語使用頻率較低,多保留于成語典故及古籍研究領域。《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建議在當代書面表達中優先使用“緻命”“危及生命”等現代常用詞彙替代古義項。
“傷命”一詞在漢語中有兩種主要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傷害天子诏命
指天子的命令無法有效執行,導緻權威受損。這一用法源自《漢書·匈奴傳下》的記載:“上直欲從單于求之,為有不得,傷命損威。” 顔師古注中提到“诏命不行,故雲傷命也”,即因诏令未能落實而損害君主威信。
耗損精神
南朝梁代劉勰在《文心雕龍·養氣》中寫道:“曹公懼為文之傷命,陸雲歎用思之困神”,強調過度用腦或創作對精神的消耗。
部分詞典(如查字典)将其作為成語,解釋為“造成嚴重傷害或危及生命”,但此用法未見于權威古籍,可能是現代引申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該詞需根據上下文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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