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辨要 ”。
辯要(biàn yào)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現較少使用,其核心含義指辯論或論述中的精要、核心觀點,強調言辭的凝練與邏輯的切中要害。以下從詞典角度詳細解析:
指辯論、辯解、申述,側重于通過言辭闡明事理或駁斥異議(《漢語大詞典》)。
指關鍵、綱要、精粹,引申為事物最核心的部分(《說文解字》釋為“身中也”,喻根本)。
合成詞義:
“辯要”即辯論的精華、論述的核心要旨,強調在紛繁的言辭中提煉出不可動搖的主幹邏輯或結論。
《文心雕龍·論說》:
劉勰提出“辯要”為論說文體的核心标準:“義貴圓通,辭忌枝碎;必使心與理合,彌縫莫見其隙……此其要也。”雖未直用“辯要”一詞,但“辭忌枝碎”“此其要也”即強調論述須緊扣精要。
例:王弼注《周易》時“要約明暢”,可視為“辯要”的實踐。
《韓非子·難言》:
韓非指出谏言之難在于“度量雖正,未必聽也;義理雖全,未必用也”,暗示成功的辯說需超越形式邏輯,直指君主關切的實質(即“辯要”)。
例:商鞅以“強國之術”說秦孝公,摒棄空談,直陳耕戰之策,體現“辯要”精神。
《史記·平原君列傳》:
毛遂自薦時“以三寸之舌,強于百萬之師”,其說服楚王結盟的關鍵在于直指“合縱為楚非為趙”的核心利害,此為“辯要”的典型應用。
“辯要”思想對當代溝通具有啟示:在信息過載時代,高效表達需摒棄冗餘,聚焦核心邏輯。如學術論文的摘要、商業彙報的“電梯演講”,均需體現“辯要”精神——用最精煉的語言傳遞不可辯駁的結論。
參考資料:
“辯要”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論述能抓住要害,具體解釋如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漢語通假字或《文心雕龍》相關理論,可參考漢典及文學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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