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trust an orphan to (a friend's relative,etc.)] 以遺孤相托
以遺孤相托。《三國演義》第八五回:“ 先主 謂衆官曰:‘朕已托孤于丞相,令嗣子以父事之。’”《花城》1981年第6期:“換在你想打聽的托孤事件以前,我會尖酸地奚落你的釣故事的行為就是釣金龜,說幹脆點兒,就是釣錢。”
“托孤”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和文化内涵的詞語,以下是詳細解釋:
文獻記載:
經典案例:
若需進一步了解曆史典故或具體案例,可參考《三國志》《後漢書》等文獻來源。
托孤是一個成語,指将孤兒托付給他人照顧、教育的意思。這個詞由兩個部分組成,部首分别是“扌”和“孑”,筆畫分别為3畫和3畫。
托孤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在古代,由于各種原因,有時父母無法照顧自己的孩子,或者因為父母雙亡、家庭貧困等原因而成為孤兒。為了保證孩子的生活和教育,人們常常将孤兒托付給有能力和願意照顧他們的人。
在繁體字中,“托孤”這個詞的寫法與現代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例如,“托”字在古代的寫法是“扌屍”,表示“手抱着屍體”,強調了托舉和照顧的含義。而“孤”字在古代的寫法是“子光”,表示“一個孩子在黑暗中”,強調了孩子無依無靠的狀态。
以下是一個例句:“他父母雙亡,可是他的親戚朋友都很照顧他,托孤給他們真的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與托孤相關的組詞有:“托付”、“托管”等。近義詞有“撫養”、“教養”等,而“廢棄”、“遺棄”則是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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