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攜帶的用具。《新唐書·裴坦傳》:“ 坦 性簡儉,子娶 楊收 女,齎具多飾金玉。 坦 命撤去,曰:‘亂我家法。’世清其概。”
齎具(jī jù)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由“齎”(同“齎”,今作“赍”)和“具”二字組成,其核心含義為攜帶或準備物品、器具,常見于祭祀、禮儀等莊重場合。以下從釋義、用法及典籍依據展開說明:
齎(赍)
本義指攜帶、持送物品。《說文解字》釋:“齎,持遺也。” 引申為供奉、獻納,如《周禮·天官·外府》載:“齎賜予之財用。”
來源:《說文解字注》段玉裁注(中華書局影印本)。
具
指器具、物品,或備辦、準備。《廣韻》稱:“具,備也,辦也。” 如《儀禮·特性饋食禮》:“宗人執畢,先入,當阼階南面,具。”
來源:《廣韻》(宋本廣韻校釋,上海古籍出版社)。
“齎具”為動賓結構,強調為特定目的備辦并攜帶器具或祭品,多用于禮儀、祭祀場景。例如:
《周禮·春官·肆師》:
“凡祭祀,贊玉齎(赍)具。”
鄭玄注:“齎(赍)具,謂所共(供)祭物。”
釋義:指為祭祀準備并供奉所需的玉器等禮器。
來源:《周禮注疏》(十三經注疏本,中華書局)。
《禮記·祭統》:
“齋之日,思其居處……齎(赍)具祭器。”
釋義:齋戒時需備辦祭祀器具,體現對儀式的鄭重。
來源:《禮記正義》(十三經注疏本)。
《漢書·郊祀志》:
“天子親齎(赍)具,以祀泰一。”
釋義:帝王親自攜帶祭品祭祀泰一神,彰顯禮制莊嚴。
來源:《漢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齎具:攜帶器具;備辦祭品。”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12年修訂版。
“齎具:準備祭祀用的器物。”
“齎具”是古漢語中的禮儀專詞,強調為祭祀或典禮備辦并持送所需物品,其釋義在《周禮》《禮記》《漢書》等典籍及曆代注疏中均有明确依據,體現了古代禮制的嚴謹性。現代權威辭書亦沿用此解,釋義清晰且來源可考。
“齎具”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jī jù,其核心含義為“攜帶的用具”。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解析
“齎”通“赍”,意為攜帶、持送;“具”指器具、物品。因此,“齎具”合指隨行或特定場合中攜帶的用具。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中,描述禮儀、婚嫁等場合的器物配置。
出處與典故
據《新唐書·裴坦傳》記載,唐代官員裴坦之子娶妻時,女方(楊收之女)準備的“齎具”裝飾奢華(如金玉),裴坦認為這違背了家族簡樸的作風,遂命人撤去。此例體現了“齎具”在婚嫁禮儀中的具體應用。
字形說明
“齎”與“赍”為異體字關系,現代漢語中多寫作“赍具”,但古籍中可能保留原字形。需注意兩字在文獻中的通用性。
建議:若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具體古籍中的用法,可查閱《新唐書》相關章節或古代禮儀類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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