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補治。《後漢書·光武帝紀下》:“遣謁者分将施刑補理城郭。”
(2).滋補調理。 宋 龔鼎臣 《東原錄》:“譬猶人大病方愈,須用粥食湯藥補理,即便平復矣。” 宋 沉括 《夢溪筆談·藥議》:“赤箭,即今之天麻也……此神仙補理養生上藥。”
補理在漢語詞典中主要有兩層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指對破損、缺失的事物進行修複或系統性的整理,使其恢複完整或有序狀态。
示例語境:
“古籍年久殘損,需專人補理方能保存。”
來源依據:
該義項源于“補”的本義“修補”與“理”的“整理”含義結合,常見于古代文獻中對器物、文書等的維護描述,如《說文解字》對“補”的釋義為“完衣也”,引申為修補缺陷。
在中醫理論中特指通過藥物或療法調節人體腠理(皮膚肌肉紋理),增強衛外抗邪能力的治療方法。
核心概念:
典籍記載:
《黃帝内經·素問》提及“邪之所湊,其氣必虛”,強調外邪入侵因腠理不密,為“補理”提供理論基礎。
明代張介賓《類經》進一步闡釋:“補理者,實其衛氣,使腠理緻密也。”
“瘍醫掌腫瘍……以五毒攻之,以五氣養之,以五藥療之,以補理節之。”
此處“補理”指外科治療後的調理恢複,與基礎釋義相符。
“營氣不足,面色萎黃;衛氣不固,腠理開洩。當以黃芪建中湯補理之。”
明确指向中醫調補腠理的治法。
“補理”一詞需分通用與專業領域理解,其權威釋義根植于《說文解字》《黃帝内經》《傷寒論》等經典,體現了漢語詞彙在醫學語境中的精準演化。
“補理”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補治(修補、治理)
指對破損事物的修理或對事務的整頓。例如《後漢書·光武帝紀下》記載:“遣謁者分将施刑補理城郭”,即通過修補城牆來恢複防禦功能。這一用法多用于描述對建築、制度等具體事物的修複。
滋補調理(中醫養生)
指通過藥物或食療調理身體。宋代文獻如《東原錄》提到大病初愈時“用粥食湯藥補理”,《夢溪筆談》則稱天麻為“神仙補理養生上藥”,均強調其養生保健作用。
補充說明
該詞現代使用較少,多出現在古籍或中醫語境中。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背景,可參考《後漢書》《夢溪筆談》等原始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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