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sk for an advance on one's pay] 預先支用工資
(1).向官庫借用錢物以應公需。《文獻通考·錢币二》:“ 張商英 為相,上言:‘當十錢自 唐 以來為害甚明……今欲權於内庫并密院諸司借支應幹封樁金銀物帛并鹽鐵等,下令以當十錢盜鑄為濫害法,限半年更不行用,令民間盡所有於所在軍州送納,每十貫官支金銀物帛四貫文。’” 明 李诩 《戒庵老人漫筆·論赈濟遏籴》引 章懋 《與許知縣完書》:“其有戶無田糧而貧困者,乃借支布政司銀兩以賑之。”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藩庫宜嚴杜借支》:“其借支款項,實有出而無入。”
(2).先期支用工資。 巴金 《寒夜》十七:“‘我應該向你說真話,’他仍然很激動地說:‘我去辦公,我不過想借支一點錢。’”
借支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與解析如下:
借支指在規定的薪酬或款項發放前,預先向雇主或相關方支取部分錢款的行為。該詞強調“臨時性預借”,後續需從應得收入中扣除或償還。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2版),商務印書館,2012年。
組合義:兩字結合突出“預先支取待扣還”的借貸關系。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14年。
多發生于雇傭場景(如員工向雇主借支)或機構内部(如公務預借經費)。
例:“清代衙役常因俸銀遲發而向官府借支” 。
借支款項需在後續結算時抵銷,如工資發放時扣回。
例:“民國時期工廠章程明定:借支逾三月未扣還者,計息五分” 。
釋義:清代士兵遇急事可預借俸銀,分期扣還。
來源:清代官方文獻《清會典事例》,中華書局影印本。
在當代漢語中,“借支”仍保留預借、扣還的核心含義,多用于勞動合同或財務制度。需區别于“借款”(泛指借貸)、“預支”(可能無需嚴格歸還)。
來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21年。
注:以上來源信息均引自權威辭書及典籍,未提供鍊接因古籍影印本及專業辭書無穩定公開電子資源。
借支是一個多場景使用的詞彙,具體含義需結合應用背景理解,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指企業或個人向銀行等機構借入資金,用于經營活動或項目投資。常見類型包括:
此類借貸需籤署協議,明确還款期限和利息,且利息可能涉及稅務處理(如稅前扣除需符合稅法規定)(、)。
指向單位或雇主提前支取資金,分為兩種情況:
此類借支通常需填寫申請單,金額受公司政策和財務狀況限制,且需及時歸還或結算(、)。
建議根據實際場景選擇具體解釋,并注意協議籤署和財務規範。
阿呼地獄逼桚乘肩谶悔除鲠春秋筆法大集冬集鬥美誇麗方弓浮橋高教冠簪國廄駭駭橫災飛禍花胡同獾兒肩膀狡弄嫁主精采旌旛咎省倦意均籴峻邈看産客遇例規靈封六察流演明教瑉玉模本牧曹潛伏敲門甎輕麗寝饋勸侑劬學儒藏殺馬毀車聲言瘮疴深睡詩詞數喇蜀中歎嘻桃弧棘矢特殊教育髫龀髫秀亡鹿吳中下鼎祥刑